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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療合併藥物治療的心理動力學分析
藥物是人類文化的一部分,人類使用藥物的歷史幾乎與人類的本身的歷史一樣長久。藥物的使用大約有兩個目的:一是對抗疾病和維持健康。用藥或者是因為健康的人體本身無法制造某些維持健康所需要的物質,這些物質需要從外界攝取,如維生素;或者是因為已經不健康的身體需要某種物質的幫助來恢復健康,如感染需要服用抗生素等。對抗疾病和維持健康是現實的操作和願望。用藥的另一個目的是,藥物變成了某種具有神秘色彩的崇拜物,它的作用不再僅僅是對抗疾病和維持健康,而且還被寄希望於讓服藥者長生不死。古往今來,從古希臘的術士到魏晉時期計程車大夫,從佛士德到中國各個朝代的帝王,服藥煉丹、追求永生,是他們生活的重要內容之一。在使用藥物的兩個目的中,前一個總是浮在表面,後一個則隱藏在每一個服藥者的內心深處。所以使用藥物既反映了我們對自身的先天缺陷(匱乏、疾病、衰老、死亡)的不滿,也包含了我們自己對自己的呵護與關愛。
在所有藥物中,精神藥物又有其特殊性。精神藥物可以對人的一切精神活動,如感知覺、思維、情緒、意志、自我認同甚至於智力狀態產生強大影響。由此立即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在一個人的精神活動產生了如此巨大的改變之後,從人格的層面來說,他還是他嗎?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一個具體的標準來判定一個人是否變得不是他自己了。這是一個藥物倫理學的終極問題,短期內可能無法找到答案,因此目前藥物的研製和使用,總的來說還處在一種無序的狀態中。
九十年代初,百優解在美國大量被用於臨床後(美國人口為兩億七千萬,服用百優解的人數在一九九九年為兩千七百萬,佔總人口的十分之一,極其驚人),遭到了很多人尤其是宗教界人士的強烈反對。他們認為,獲得愉快不能靠藥物,而應該靠對上帝的信仰。他們也許沒有意識到,他們這樣說是不知不覺地把上帝的作用與百優解的作用等同起來了。兩者等同起來當然也沒有錯,精神藥物本來就有很強烈的宗教類的作用:它能改變一個人對世界的看法和對自己的看法,改變一個人的情緒和行為,宗教不也是如此嗎?我們也可以反過來說,套用馬克思的一句話,“宗教是人民的鴉片”,也就是說,宗教是一種精神藥物。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藥物治療與非指導性的心理治療的原則是背道而馳的。所以若非確有必要,在心理治療的同時最好不要合併使用精神藥物。獲得愉快既可以不靠上帝,也可以不靠藥物,而可以靠我們對自己的更多的瞭解和對自己潛能的更多的挖掘。
不僅僅是在中國,也包括在七十年代起源於義大利的社會精神病學運動開始之前的歐洲和北美,在精神科一貫的傳統中,患者與治療師的關係就是症狀和藥物的關係。患者不是一個整體意義上的人,而是一個符號,一個帶有某種或者某幾種疾病症狀的符號。這些症狀就是這些患者的特徵、身份,這些症狀還決定了他們在醫患關係中所應該佔據的位置,即被動的、服從的、有求於人的。在這一意義上,他們全都被異化為非人。每一個精神分裂症患者都是一個怪異的符號,每一個抑鬱症患者都是一個情緒低落的符號。他們其它方面的不同,如童年經歷、家庭環境、現實處境、興趣愛好、人際關係、經濟收入等等,全都被掩蓋在他們的症狀之下。更為糟糕的是,無論在醫院還是在日常生活中,患者自己也認同了自己是一個疾病的符號,並且使疾病和與疾病有關的事件(如看醫生)成為了他們生活的中心。
在患者被異化的同時,治療師也不能倖免。他們被異化成了藥物或者藥物的載體。幾年以前,有很多醫生自嘲地稱自己為氯丙嗪醫生,現在他們也許該稱自己為維思通醫生了。醫患關係被簡化成藥物與症狀的關係後,受到傷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