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平素無事,就喜歡撩事生非,非逼得人動手跟他打架不為樂。如此一生打下來,足足三十五年,他以實戰經驗豐富而成為武林中一等好手,但也因此給人群起而攻之,逐走江湖,遁入十八星山,躲進“義薄雲吞”,成了言尖手上一名小廝。

他來到這兒,依然死性不改,挑釁挑戰如故,除了“大胃”之外,這兒幾乎每人都跟他交過手,打過架。

“大胃”原姓王,原名大維,因為太貪吃,而一天進食至少十二三次,次次食量驚人,故人皆稱之為“大胃”。

他的確是“大胃”,他的胃也特別大。他的脾氣好,不與人鬥,但千萬不要與他爭食、搶食。他只好食,若在食物上跟他過不去,他可是寸步不讓。司徒丙就是天生不愛吃,人也骨瘦如柴,故爾跟王大維沒有相爭的理由;別的事,這王大胃都讓著他,故爾打不成架。

有一次,他跟入住避難的武林大豪“蝙蝠神君”華矛為了爭一塊小小的蝦片,竟大動干戈,這就見出了他的實力,他連施“橫行槍法”、“橫屍棍法”、“攔腰杖法”、“波湧槳法”,把華矛華老太爺和他十七名助拳的高手全都砸出打出“十八星山”去。

雖然,為這件事,他給言尖夫婦狠狠的責罰了一頓,到現在膝蓋還瘀了一塊大青的,腫了一大片紫的,幾乎也沒給言氏夫婦趕出“義薄雲吞”去。

事實上,沒把王大胃和司徒丙二人踢出“義薄吞雲”,或者索性流放到黑龍江、滿都加爾去,言尖夫婦也頗感“後悔”。

蓋因“大胃”一個人吃足十二三人的食量,有段時候,因山道坍方,糧食運輸一時接不上,他才餓了兩個時辰,便一口吃掉了自己兩隻手指。

有天夜半,跟他同睡的“粉腸”忽然覺得床鋪溼漉漉的,一摸,還以為是“大胃”撒尿,細看,幾乎沒給嚇死:

原來一手都是血。

再看,陳粉腸可真個三魂嚇去了七魄,以後都不敢再跟王大胃同床了:

原來他在吃肉。

──一塊鮮血淋漓的肉。

生食。

他一面吃著,一面十分滋味的望著陳粉腸,哈哈的笑。

粉腸只覺毛骨悚然。

他手裡還有一把刀。

尖刀。

他的右腿褲管特高,鮮血直冒,汩汩流著,他也不以為意:

他口裡那塊肉,就是這樣給他割了下來,現場生吃。

──敢情他睡到夜半,餓了,看見自己腿肉肥美,就割下來嚼了一塊。

但粉腸可嚇得眼綠耳屈鼻子歪:萬一他真的禁不住餓瘋了,對自己身上的肉也打起主意來,這還有命在?!

是以,“粉腸”對這號人物“置”而遠之,並見查叫天也有外號作“叫天王”,於是也戲稱他為“大胃王”。

不過,吃歸吃,就算大胃王飢不擇食到了:你給他一粒蛋,他會連殼都一併兒吞到肚裡去;你若予他一條香蕉,他也會連皮送入他口裡邊。

但他還是不吃人。

──寧吃自己的肉,也不傷害其他的人。

這對言氏夫婦而言,成了不趕逐此人的最大藉口──同時,也是最完滿的理由。

何況,除了太貪食之外,大胃王實在是一個很好的幫手:

他什麼事都肯做、願做、也做得好,且不要報酬────除了給他頓好吃的之外。

司徒丙就不一樣了。

他是無緣無故也撩是鬥非,迫得人非要與他動手打架不可。

他好打──一天不打架,他彷彿就全身發癢,癢得無技可摟、無處可依。

對這種人,言尖可制他不住了,要不是溫八無給他先下了帖“降風頭下火勢五痺散”,恐怕言尖早就對他動上了手,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