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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欠了二當家的恩情。
至於老四詹同榮,他還不放在眼裡:這公子哥兒,除了一味好色,造作虛浮之外,他實在瞧不起這種靠他老爸竄起來的小把式。
他這人就是這樣,瞧不順眼的便是瞧不順眼。
不過,他也不致於招惹這“四當家”,儘管這粉頭兒還擔當不起“老四”的架勢,不過,他支援老大,又受過大當家的識重,加上這“食色公子”詹同榮對自己總算還不敢輕忽,常稱他為“五叔”,聽了氣也就消了:這好色公子雖然未建殊功,但在外邊貪食好色、風流快活,蹂躪糟蹋了不少好人家的女子,致使“流氓軍”因之而身名大噪,這也是不失為一種“以壯勢威”的作用。
所以,詹同榮還是可以“名副其實”的──至少他夠衰,夠壞,夠聲名狼藉。
對於老三餘華月,加入比他早,建勳比他多,而且他一向認為餘老三心機深沉、心計多端,他一向不敢去挑戰這號“陰陽怪氣”的人物。
至於在他之後的四個當家,不管是“刀笑劍哭”吳中奇,還是“殺千刀”辛不老,抑或“獨臂煞星”雷越鼓,他那一個都看不上眼,看不入眼。
他覺得自己功勞最大。
最厲害。
最兇。
最悍。
也最勇。
──那些人跟他程老五怎麼比。
怎麼能比?!
他就是有這種心態。
這樣少的想法。
所以他現在就算是身遇兇險,但一見吳中奇和辛不老都全力撲擊,他也不甘心。
他不管了。
死就死吧!
他連劍尖抵在他咽喉也不理了:刺就刺吧!
他反攻。
他的“黑煞槍”突然“軟”了。
軟得就像一條軟皮蛇。
──槍本該就是硬的。
所以槍硬並不可怕。
可怕在槍軟。
尤其像程巢皮這種人,武功一向走剛猛厲烈的路線,忽然之間,他的槍卻軟得像麵條,霍地纏住了孫青霞的劍身,就像一隻會動的黑色八爪魚。
──好一柄黑槍!
──好一個變招!
這連孫青霞也意想不到。
可是更意想不到的是程巢皮。
因為他整個人忽然“飛”了出去。
“飛”出去的理由是。
他的“黑蛇槍”確是纏住了孫青霞的劍尖和劍鋒,可是孫青霞一反肘、一回身,劍鍔一旋,已把他打飛出去。
一時間,他幾乎不知自己身在何處。
他連手上的黑槍都脫了手。
他這把“黑槍”在這剎間,已到了孫青霞手裡,這一條活著的黑色“多頭蛇”,卻迅疾且神奇似的飛去纏在餘華月來勢洶洶、力沉氣勁的十字槍上。
一下子,餘華月手上的槍,勢消、勁滅,力量也完全給軟化了,折斷了。
餘華月一發現不對勁,即退。
他退得快。
飛快。
但當他雙腳落地之際,他忽然又發現他的咽喉多了一事物:
劍。
劍尖又抵著他的喉嚨。
餘華月當然在疾退,但也認清了他退身之地。
他一直退到他那紫騮馬旁。
他正要蹬身上馬,但劍已指住他的咽喉。
沒有機會了。
──這把見鬼的劍!
──這個魔鬼般的人!
他仍殺不了他。
他的劍仍威脅住他的性命。
他已無能為力。
他只有認輸。
但他還沒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