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修抱著箱子,愣愣地站了半響。

我則是掃興,好不容易夏明修問出來了,還是沒能聽到問題的答案。

&ldo;洛予辰,他是不是真的做了什麼……我不知道的事情?&rdo;夏明修放下箱子,坐下來輕輕摟住洛予辰。

洛予辰沒有掙開他。

什麼?這算什麼?我瞪他,徒勞地瞪。這算預設了?

我真的很冤,我特別想不通,我到底做過什麼了,怎麼就十惡不赦了?

洛予辰很有能耐,一句話不說,就把代表光明和正義來匡扶我這個弱小的夏明修變成了同情他這個受害者,然後對我這個壞人同仇敵愾的人。

之後的幾個小時,我的行為就是努力地思索著我曾經做過的最對不起洛予辰的事情。

間接導致他放棄足球和強迫他跟我在一起,不知道哪個更不可原諒一點。

還有比這更甚的麼?不是吧,我肖恆怎麼說也算是天性善良,比這些更傷天害理的事情不記得幹過。

而且,就說足球和在一起的事情,如果洛予辰自己特別堅持,我又能對他有什麼影響?

放棄足球是他自己說的,而和我在一起雖然是我說的,洛予辰完全可以斬釘截鐵地跟我說不。

我本來就沒想到他能答應我,他拒絕的話我也不是就不會幫夏明修,他甚至不用賭上他自己,他只要站在我面前氣勢洶洶地問一句:&ldo;朋友的忙,你幫不幫?&rdo;,我也得說幫啊。

都十年了,每天像全職老媽子一樣伺候他,幫他在事業上功成名就,偷偷料理掉所有對他不利的人,費盡一切心思討他歡心,不敢有一件事怠慢,不能有一天不陪著笑臉,就這樣,還是被不屑一顧了。

那十年前的我,只能是更多披了一層純潔友情的外衣,其他的,其實真沒差多少。

十年了,雖然不能讓他展顏,我卻已經盡我全力補償他了,連最後放他自由,我都做到了。

如果說是恨我浪費了他的青春年華,那麼──他現在二十七歲,正在最英姿勃發的年紀,青春也不能算完全被我浪費掉了。

我私底下覺得自己雖然做得很不對,但怎麼也算仁至義盡。

人心都是肉長的,就算我怎麼樣配不上他,十年了,十年跟在身邊的一隻老流浪狗也該有點感情了吧。

要說拆散他和夏明修,雖然很對不起夏明修,但是事實就是十年之間兩個人根本沒斷過,有我沒我基本一樣,根本就不把我放在眼裡。就算沒我從中作梗,兩人難道就能再突破現狀,頂著演藝界名人的身份把兩人的關係昭告天下?

所以我覺得我還不算特別愧對他們。

心不在焉地跟著洛予辰工作一天之後,在停車場,終於遇到了我特別愧對的人。

死了之後第一次看到,還真的挺想念他的。

我知道洛予辰是不喜歡他的,貌似還有點怕他,以前見到他都會渾身不自在,今天照舊錶情僵硬,以往那人看在我的面子上會給洛予辰個好臉,今天也臉色不善。

臉色不善其實已經很對的起洛予辰了,我還以為他會跳起來把洛予辰暴打一頓。

我哥方寫憶,就是那個對我特別好,我十八歲的時候才認回來的老爸的前正宮娘娘的兒子。

因為十八歲才認識,叫哥我覺得肉麻,於是一般情況下我都會直呼其名。

離近一看,方寫憶雖然還是帥,但清瘦了不少,臉色也很差。

我給他添了不少麻煩。他以前雖然位居經理,卻一直是懶得管公司的事,三天兩頭不見人影的人,現在公司整個都是他的了,我沒有提前預告就把大小事務全盤扔給了他,還要他幫我料理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