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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發生的那天晚上,恰好有省法制報的一名記者住宿在竹林莊園。這名記者回省城後,即以此為線索寫了一篇標題為《舞小姐之死》的關於雲江縣天外有天股份有限公司竹林莊園夜總會的服務小姐‘無端’死亡的新聞報道文章,正欲在省法制報上發表,即被曹副書記的同窗好友、該報的副總編給暫時擋住了。原因是,該副總編見文章所報道的事件的發生地點,正是曹副書記管轄的一個縣,而且,又知道曹副書記是分管政法口的。要是此文發表出來,如被省上有關領導無意中看見,先不必說對雲江縣的黨委、政府領導產生啥子樣的影響,至少,對曹副書記也會產生一些不利影響。於是,這位副總編便先將稿件截了,暫時放一放,然後就立即通知了在陵州市當市委副書記的學友曹志峰。據曹書記講,他的這位在法制報當副總編的同窗,曾經在八八年隨他一起到雲江縣來過,採訪報道有關陵州市的一五普法的事蹟,不知道史立成是否還記得。但不論怎樣,他曹書記把這件事告訴史立成,他的意見是:如果史立成親自去不了,他也必須派兩名得力助手去一趟省城。他曹書記另外再派一名很信得過的《陵州日報》的編輯,隨同前往,去省法制報找他的同窗商量商量怎麼辦,此行的目的是一定要擺平此事,把一切不利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於是,接到市委曹副書記電話的當天下午,史立成緊急召見了縣委宣傳部長崔留皮和縣委辦公室主任闞尚傑,要他們全權代表縣委,帶領宣傳部的兩、三名‘筆桿子’,立即赴省城與省法制報的副總編和事發當晚住宿在竹林莊園的那名記者‘勾兌’。
崔部長和闞主任等一行六人去省城後的第七天,一篇標題為《真情在人間——雲江縣縣委史書記關心天外天公司員工記》的‘紀實’報告文章在省法制報上發表了,而在這篇文章中,人名、故事情節均為虛構,其主要內容則是描寫:建軍節之夜,天外有天股份有限公司竹林莊園的一名女職工突然生病,雲江縣縣委史書記得知情況後,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雖然這名女職工最終因搶救無效而死亡了,但史書記對公司員工的關懷,仍然可歌可泣,不僅感動了該公司的全體員工們,還讓全縣人民群眾為此事流了好多天的熱淚!
總之,自從省法制報上發表了這篇文章以後,天堂裡關於這個事件的各種傳說,漸漸平息了。縣公安機關對於該事件的調查至此告一段落,直到兩、三個月後,再也無人問起……
也正是因為這個事件,雲江縣天外有天股份有限公司根據縣委書記史立成的命令,特作出了以下公司管理規定:凡屬於天外有天股份有限公司所轄的各夜總會、卡拉OK廳、娛樂中心等,紛紛對外實行了承包制,當然,竹林莊園除外。而且,縣委、縣政府則特別加強了對進出各場所特別是竹林莊園的相關人員的管理:
一、 為了加強對‘天外天’公司治安的管理,縣委、縣政府特地從縣公安局、法院、檢察院、武裝部、武警中隊等,一共抽調一千五百名幹警和官兵,加強對各場所的保衛工作。在鄉鎮,則把民兵組織起來加強對各娛樂中心的保衛工作。
二、為了預防惡性事件的發生,大型夜總會級別的娛樂場所,只有具備副科級以上級別的人員才有資格進入消費;而竹林莊園,則只有具備正科級級別的人員,方能進入消費,並由‘天外天’總公司統一頒發資格證書,憑證入園消費……。
至此以後,在好長一段時間裡,莊園外面的凡科級以下的人員,便很少聽說過莊園裡的服務小姐有無端死亡的事件發生了。與此同時,為了保護公司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各夜總會和莊園的服務小姐也很少有機會外出,而園外的人們當然就很不容易一睹她們的芳容了。即便是因為某種原因這些女職工們不得不外出,也只能乘坐公司專門配備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