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絲毫不影響林可薇對這個世界的好奇心——哪怕是一雙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拖鞋,她都可以拿在手裡當玩具玩得起勁……

“拖鞋,這是拖鞋!”風亦軒幾次解釋,都沒能阻止她的愚蠢行為——

在她要把拖鞋放在嘴裡咬之前,他飛快地拖鞋搶下來,放在腳前,脫掉自己的鞋,把拖鞋穿上:“這樣穿,聽得懂嗎?”

領導商業的王者

林可薇終於懂了,點點頭,甩掉腳上的鞋子,拿出一雙拖鞋穿上。

風亦軒鬆一口氣——還好她的智力符合她的年齡,不然什麼東西都要從頭教起,他會直接狠心把她丟在大馬路上。

把林可薇引到沙發前坐下,風亦軒拉開窗簾,打了幾個電話。

一個是詢問助理有沒有把昨晚的車禍搞掂;

一個是讓人把他從美國託運來的行李帶來;

一個是打電話給外賣店,叫吃的。

風亦軒的廚房嶄新嶄新,還從來沒有自己在裡面弄過吃的。畢竟一個人生活,他對吃的沒講究,比較隨性。

因為車禍忙了一晚,他累得要死。

昨晚全身被暴雨淋溼,現在衣服還沒有幹,他放熱水準備洗澡。

怕林可薇一個人在外面隨便亂動他的東西,他開啟電視機,分散她的注意力——

果然,這一招很有效。

看著電視裡的人物又會動又會說話,林可薇立即放下手裡的一切,目不轉睛地盯著電視機看,嘴裡還唸唸有詞,學著電視機裡的人說話。

看到好玩的東西,她笑起來。

她的笑容純真無暇,明亮的眼眸彷彿沒有染上塵世間的絲毫塵埃。

恍惚間,她那微笑的神情和一個人影重疊起來。

風亦軒的眼眸驟然暗沉,心口也是微微地刺痛。

為了林可薇,他沒有政治婚姻,而是在去了美國後,憑藉自己的能力白手起家,逐漸壯大起了自己的王國。

他的事業在短短兩年內,從初出茅廬到穩步,到脫穎而出,再到現在的所向披靡,成為整個商業界為之傳誦的神話。

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除了他不分晝夜的工作,還有他本身潛伏著的巨大實力!

他天生就該是領導商業的王者。

公司取名叫風輝,主要基地在美國,現在才剛開始進入中國的市場。

為了能在中國穩定根基,他親自過來策劃、領導、監督,包括選拔人才。

學習電視機裡的臺詞

現在雖然跟風翔還有一段差距,但是假以時日,一定會超過風翔。

如果早幾年他如此明白,事業可以經過年月的打磨,遲早會取得成績,而感情一旦錯失了,就再也無法挽回——

那他當年絕不會為了事業放棄林可薇。

可現在想這些,一切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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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浴室門開啟,迷濛的蒸汽從裡面跑出來。

穿著白色浴袍裹著浴巾的風亦軒,才走出浴室,“啪”,一個杯子砸在他腳前的地上,差一點,就要砸中他——

風亦軒猛地抬頭,看到林可薇坐在沙發上,一臉悲嗆地看著他:“你還知道回來?怎麼不死在外頭!滾,你給我滾啊!”

風亦軒皺了皺眉:“小姐,你搞清楚,這是我的房子!”

“哈哈?我想你?”林可薇卻彷彿沒聽到,仰頭大笑了三聲,“每年清明上墳的時候,我是會特別想起你!為什麼那麼多人死了,你還沒死!?”

風亦軒又是皺眉,她在發什麼瘋?

很快,他就明白過來,她原來是在學習電視機裡的臺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