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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仍然保持原有價格不變,至於官府提價向種糧戶收購糧食的舉動,主要是為了保護農戶們的種糧積極性,今後視情還會有這樣單方面提高收購價格的行動,大家習慣了就好!”
趙興此語一出,各地糧價立即回落至官倉價格。當初囤積糧食的那些商戶,倒也沒有吃多少虧,只不過他們可能要吃一段陳年舊糧。當然了,若是不怕麻煩,他們也可以將這些糧食轉賣到各地的酒廠之中,想要賣回給官庫,那是連門都沒有了。
有腦子靈活的人會說:“既然官府從農戶手中收購的糧食價格提高了一成,而賣出的糧食價格卻沒有變化,我暗中從官府手中買一批糧食過來,然後再委託種糧的農戶返銷給官府,一來一回豈不是白賺了將近一成的糧價差?”
僅僅是倒賣一下,就能賺取一成的差價,這絕對是一比大買賣!
可惜,誰要是腦子靈活到這份上,他就要徹底破產了。因為晉國官府定下的糧食收購價是對未經過加工的帶殼毛糧而言,官府售賣出來的都是已經去了皮殼可以直接食用的實糧。而毛糧經過加工變為細糧的大型糧食加工場坊全部控制在官府手中,官府收購的毛糧的價格與賣出的細糧價格之間,可不止一成的價格差。
第231卷 第1847節:敢冒不韙只為己 (8)
誰要是拿著實糧來向官府出售,不是瘋了,就是傻了。
第七三九章有糧大家儘管賣
話說趙興為了鼓勵各地農戶種糧,在豐收之年竟然做出了提高一成價格收購糧食的驚人決定,頓時引起了各地一陣混亂。
所謂的混亂,不是指趙興控制範圍內的一些小規模囤積居奇,而是指趙興勢力範圍之外的各方反應。
與其他勢力不同的是,趙興從一開始佔據上黨之後,便在積極嘗試著將土地收歸集體所有,不再給有功之人封賞土地,嚴禁將土地用來交易和買賣,只將土地的使用權租賃給那些真正需要土地的農戶,而且還要按照本地的人口數量規定每人可以承包的上限。
趙興的這個做法,是借鑑了後世農村的承包責任制做法,主要是為了避免官僚階層和世家大族經過若干年之後的發展,再次成為大地主階級,憑藉佔據的土地奴役貧苦百姓。
當然了,為了封賞有功之人,趙興還是分出去了一些東西,但卻跟土地沒有關係。比如說,與趙興結拜的幾位兄弟,如今家中也都算是富裕的大戶人家,但他們擁有的土地數量也是按照人頭數分配所得。而趙興分給他們的卻是各種作坊的入股權,雖然不一定是大股東,但卻實實在在地每年都有收益,甚至這些收益比土地收益更直接和可觀,所以也就直接避免了有功將士們對土地的“飢渴症”。
趙興這一手土地所有權收歸國有的做法,自然而然地延伸出了農戶所收糧食由各地官府統一收購的做法。官府將收購而來的糧食或是加工成實糧販賣給脫離農業生產的手工業者和商人,或是賣給需要使用糧食的酒場、飼養場,或是儲存到戰備糧庫之中,以作為災荒之年的儲備。
這一套模式執行至今,已經體現出了非比尋常的優越性。農戶們不再擔心土地的歸屬權問題,而且多產糧食就會多收入,所以種糧的積極性本來就高,如今又出臺了糧價保護措施,世代依靠種田為生的窮苦百姓便看到了種田致富的希望和道路。這對於穩定人心,推動發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與之相反的是,趙興勢力以外的各州郡如今實行的是以士族地主占主導地位土地所有制形式。在這種土地制度下,代表國家的皇室是最大的地主,然後是朝中的大官僚和各地士族階層,接下來是少部分擁有自耕土地的農戶,最下面則是沒有任何生產資料,甚至沒有人身自由的農奴。
在趙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