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地生產著。”同①。沒有自由既違反人性,也談不到創造,愛因斯坦對此有深刻而具體的說明,他指出:“這種自由給我們帶來了各種知識上的進展和發明,要是沒有這種自由,凡是有自尊心的人都不會覺得還有活下去的價值”;“要是沒有這種自由,那就不會有莎士比亞、歌德、牛頓、法拉第、巴斯德和李斯特。人民群眾就不會有像樣的家庭生活,不會有鐵路和無線電,不會有防治傳染病的辦法,不會有廉價的書籍,不會有文化,不會有藝術的普遍享受。也就不會有把人從生產生活必需品所需要的苦役中解放出來的機器。要是沒有這些自由,大多數人會過著被壓迫和被奴役的生活,就像古代亞洲的龐大專制帝國中所過的生活那樣。只有在自由的社會中,人才能有所發明,並且創造出文化價值,使現代人生活得有意義。”《文明和科學》載《愛因斯坦文集》第三卷。如果上面所說的是外在自由的話,愛因斯坦認為還需要一種內在的自由,即內心的自由。他指出:“科學的發展,以及一般的創造性精神活動的發展,還需要另一種自由,這可以稱為內心的自由。這種精神上的自由在於思想上不受權威和社會偏見的束縛,也不受一般違背哲理的常規和習慣的束縛。這種內心自由是大自然難得賦予的一種禮物,也是值得個人追求的一個目標。……只有不斷地、自覺地爭取外在的自由和內心的自由,精神上的發展和完善才有可能。由此,人類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才有可能得到改進。”《自由和科學》載《愛因斯坦文集》第三卷。愛因斯坦的話告訴我們:沒有自由就沒有創造,沒有創造就不會有人類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就不會有人類的發展和進步。心理學的最新研究表明:內在的激情有助於創造性,但外部的刺激則是不利的。如果人們被自己的興趣和樂趣所鼓舞,這將是他們探索不同途徑的最好時機。如果他們的奮鬥目標是別人強加給他們的,如果驅使他們的力量是怕犯錯誤或貪圖金錢,他們的創造力就會枯竭。所以,對於創作性來說,惟一最好的刺激就是自由——有權做什麼和怎麼做。事實證明,所有的發明創造都離不開自由,藝術創造尤其不能沒有自由,因為藝術創造主要是感情活動,而感情是不聽使喚的,不能強迫其有,也不能命令其無。甚至也不是個人的意志和願望所能決定的,所以感情是自發的、潛意識的。不自由就不能自發,不能進入潛意識,而不進入自發和潛意識狀態也就說不上自由。克羅齊說:“形象認識不需要主子,不需要任何人,形象認識自己的眼睛很好,不必借旁人的光。”《論形象思維》第194頁。形象認識的這種特點也正是感情活動的特點。音樂家丹狄說:“什麼樣的政府、教皇、帝王或總統能強迫一位藝術家違反他底志願去寫,去想?自由——那是藝術家真正的財富和最珍貴的財產,思想的自由,沒有人可以有權從我們這裡拿走的自由——依照我們良心去寫作品的自由。”《現代音樂家評傳》第143頁。他的意思也是說感情和良心不能強迫。《莊子·田子方》中有一則寓言說:

宋元君將畫圖,眾史(指畫工)皆至,受揖而立,舐筆和墨,在外者半。有一史後至者,儯麅{然(安閒自若的樣子)不趨,受揖不立,(不急於擠上前)因之舍。(隨即返回住所)。公使人視之,則解衣槃礴臝(臝,同裸,光著身子),君曰:“可矣,是真畫者也。”

解衣是從拘束的境地來到自由境地;槃礴是叉開腿坐在那裡,表示動作隨便,旁若無人的樣子。是自由、自信的態度。沒有這種“解衣槃礴”的精神就不能進行創作。同時也說明宋元君是懂得創作心理的。他理解並賞識“解衣槃礴”的態度,他從這種態度中看出這是一個真正會作畫的人。林語堂談自己的創作體會說:“執筆時如有人在背後怒目偷覷,這樣是不宜於幽默寫作的,惟有保持一點天真,有點傲慢,不顧此種陰森冷豬肉者才寫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