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一點幽默。”《有不為齋齋集·方巾氣研究》。這不就是“解衣槃礴”的氣概嗎?

胡啟立同志在中國作家協會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上的祝詞中提出“創作必須是自由的,這就是說作家必須用自己的頭腦來思維,有選擇題材、主題和藝術表現方法的充分自由,有抒發自己的感情、激情和表達自己思想的充分自由”。胡啟立同志的話完全符合藝術創作的規律,那種執行命令式的寫作,左顧右盼,在惟恐動輒得咎的心理狀態中去寫作,不是文學創作。張光年同志說作家們幾乎都有這樣的體會:“當他們處於心情舒暢,思想活潑,信心充沛的時候,他們就能夠在創作競賽中處於良好的競技狀態,發揮出較高的水平。而當他們由於主客觀原因,一時思想緊張,心情憂慮,信心低落的時候,他們就感到筆下十分沉重。在這裡,文藝創作的心理學原理,和體育比賽中的運動心理學原理,是有某些相通的。例如咱們引以自豪的女排名將,她們之所以能頑強拼搏,在奧運會上勇奪金牌,這和她們在比賽時克服了心情緊張、精神上處於一種自由舒展的狀態是分不開的。”《新時期社會主義文學在闊步前進》。

當然,從作家這一方面說,也還有一個主觀認識和主觀努力使自己進入自由境地和自由狀態的問題。如果這個問題解決得不好,還是不能獲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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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自由與目的(1)

——“乘興而行,盡興而返”藝術創作或感情活動能否自由的一個關鍵問題是目的性問題。我們認為藝術創作可以有目的,也可以沒有目的。這不能強求或強加,應該承認,感情的抒發或表達本身就是目的。《世說新語》中有一個頗為耐人尋味的故事:

王子猷居山陰,夜大雪,眠覺,開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徬徨,詠左思招隱詩。忽憶戴安道,時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經宿方至,造門不前而返。人問其故,王曰:“吾本乘興而行,盡興而返,何必見戴?”

任性放達,這是魏晉文人的“通病”。王子猷這種行為在一般人看來不免怪誕或變態,但在這怪誕或變態的後邊卻又大有深意在:它符合情感活動的規律,情感是自由的,不受實用目的的拘束和限制。它不喜歡循規蹈矩,它常常是在怪誕或變態形式中抒發或表達的。朋友可以造訪也可以不造訪,想造訪就造訪,不想造訪就不造訪,對情感來說,充滿希望的旅程勝於抵達目的地,旅程就是甚至高於目的地。梁啟超提倡一種“知不可而為”主義與“為而不有主義”。“知不可而為”就是做事不管有無效果、效益都要熱心去做;“為而不有”則更進一步,那便是“為勞動而勞動,為生活而生活,也可說是勞動的藝術化,生活的藝術化”,這就是“把人類計較利害的觀念變為藝術的、情感的”,從而獲得創造的自由。詳見《梁啟超哲學思想論文選》第321—322頁。如果與遊戲比較,這意思就更清楚。我們知道,遊戲就是為遊戲而遊戲,遊戲沒有另外的目的,否則就不成其為遊戲了。人類從事遊戲正體現了一個人對自身精力具有支配的自由權(不為實用)。難怪席勒說:“只有當人充分是人的時候他才遊戲,只有當人遊戲的時候他才是完全的人。”古詩說:“想到空靈筆有神,每從遊戲得天真。”(張問陶)也是這個意思。而藝術創作從心理學觀點看就是遊戲,遊戲也正是創造。康德認為就是科學活動也是遊戲:“關於科學,可以說,它實際上無非就是遊戲。這是一種嚴肅的遊戲,拿大自然的事實做遊戲,與其他一切遊戲不同的是,這種遊戲樂趣無窮。”《康德思想今論》載《哲學譯叢》1981年第5期。可見,真正的創作是無所謂目的的,這樣創作才是自由的,而愈是這樣,創作的效果就愈好。王國維在論元曲時指出:“蓋元曲之作者,其人均非有名位學問也,其做戲也,非有藏之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