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著說:“這樣很好,希望以後別再各自糾纏,再見。”

章源源這才反應過來,忙勸阻:“算了,這都什麼事,雨這麼大,改天再說吧。”

“不用管她,我們走。”他的聲音,似乎比那冰冷的雨水還要涼薄幾分。

我早已推門出去,瞬間被淋個透溼。

章源源從後面追了上來,遞給我一把傘,有些小心翼翼:“衛衡——是不是——”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忽然有些同情起來,接過傘,淡淡道:“謝謝你,我和衛衡確實沒什麼——但,他也確實不愛你,如何取捨,你自己看吧。”

女人便是這樣,天生的同情弱者。若是情敵,便怎麼也看不對眼,一旦不是了,便又沒了那層戒備,多可笑。

只是,不管她為了什麼目的,因為這把傘,我也不會再去當衛衡的擋箭牌了。

車子很快的消失在雨幕中,那般決絕。

我並不傷心——心在哪,早沒了。我不過是知道宗晨的軟肋在哪,他就是想漠視我,想讓我痛苦,想讓我知道,他有多看不起,多不在乎我。

可宗晨,你做的不夠狠,不如讓我幫你一把。這樣,總好過被你貓抓老鼠似的玩弄。

宗晨你總是不夠狠心的。以前也是這樣,說一套做一套,要多虛偽有多虛偽。

呵——以前啊,以前,多美好又殘忍的一個詞。

雨打在身上先是疼,漸漸的變麻木了,反而酣暢淋漓——這種近乎自虐的感覺,也不是第一次了。不過,也是在所謂的從前裡——當我第一次知道張筱,竟是我的親身姐姐時。

那是在高一,宗晨因為高三的緊張學習,與我一起的時間便少了,而我上了普高,成績尚可,又停了週末的補課,日子便開始閒的發黴。

有時聽著課,無端便想起他來,想的煩了,只得偷偷溜出來,去他的學校,大門不讓進,便從後圍牆爬進。時間湊的好,便等他下課,一起匆匆吃頓飯,而更多時候,怕他起疑,只偷偷的看,又坐公車回去。來回二十幾站路,我跑的不亦樂乎,一點都不累。

後來就比較難捱了,進入二月,他越發的忙,天氣也悶熱潮溼起來。

草長鶯飛,我的心情卻愈發沉悶——因為宗晨要走了。倫敦大學向他伸出橄欖枝的訊息很快傳遍,同時,他還佔了的清華保送名額。

無論選擇哪個,都意味著離別,幾千甚至上萬公里,這是多少公車也到達不了的距離。

我問宗晨,你會去哪。

他沉默了很久,說,倫敦。

我笑道,記得給我寄禮物。

他輕輕的恩了聲,後又說,還早,九月份才走。

我們沿著學校後面的小路,一直走一直走,兩旁的梧桐幾乎遮住了所有光線,枝葉摩挲,發出輕微的沙沙聲。

直到夕陽沉沉落入山底,最後我說,高一真煩,作業好多,我得回家寫作業了,宗晨再見。

他維持著那個姿勢一直沒動,我管不了那麼多,轉身急急走開,汗津津的手緊緊拽著書包的帶子,肩胛骨處的扣子抵著肉生生髮疼。

風明明該是溫和的,可因著黃昏的涼意,反而帶了幾絲冷然,落到臉上,像是細小植物的尖刺,吹入眼底,又酸又澀。

不知走了多久,似有感悟,我驀地轉身,便撞進他的眼,他一直都在,默默跟著。

我揉了揉發酸的眼睛,笑話他——你跟著我做什麼,跟屁蟲。

他沒說話,只是拿眼看我,那眸像是磨濃了的墨,暈著一層淺淺的霧氣,被昏黃的暮色襯著,讓我忍不住就鼻子發酸。

“回家吧。”他的聲線像剛從水裡撈出的棉布,溼漉漉的。宗晨走在前,背影挺拔,落日下模糊的影子漸漸拖成線,又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