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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限,規定各類用地內適建、不適建或者有條件允許建設建築型別;
(2)規定各地塊的控制指標(包括:建築高度、建築密度、容積率、綠地率、建築間距、建築後退紅線距離、機動車出入口方位等);
(3)確定各級支路的紅線位置、控制點座標和標高;
(4)根據規劃容量,確定工程管線的走向、管徑和工程設施的用地界線;
(5)制定相應的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規定。
修建性詳細規劃是以城市總體規劃、分割槽規劃或控制性詳細規劃為依據,制訂用以指導各項建築和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的規劃設計。
修建性詳細規劃可以由有關單位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建設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的規劃條件,委託城市規劃編制單位編制。
修建性詳細規劃需收集的基礎資料,除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基礎資料外,還應增加:
(一)控制性詳細規劃對本規劃地段的要求;
(二)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資料;
(三)各類建築工程造價等資料。
修建性詳細規劃的成果應包括:
(一)規劃說明書
1、現狀條件分析;
2、規劃原則和總體構思;
3、用地佈局;
4、空間組織和景觀特色要求;
5、道路和綠地系統規劃;
6、各項專業工程規劃及管網綜合;
7、豎向規劃;
8、主要技術經濟指標,一般應包括以下各項:
1)總用地面積;
2)總建築面積;
3)住宅建築總面積,平均層數;
4)容積率、建築密度;
5)住宅建築容積率,建築密度;
6)綠地率。
7)工程量及投資估算。
(二)圖紙
1、規劃地段位置圖。標明規劃地段在城市的位置以及和周圍地區的關係;
2、規劃地段現狀圖。圖紙比例為1/500~1/2000,標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綠化、工程管線及各類用地和建築的範圍、性質、層數、質量等;
3、規劃總平面圖。比例尺同上,圖上應標明規劃建築、綠地、道路、廣場、停車場、河湖水面的位置和範圍;
4、道路交通規劃圖。比例尺同上,圖上應標明道路的紅線位置、橫斷面,道路交叉點座標、標高、停車場用地界線;
5、豎向規劃圖。比例尺同上,圖上標明道路交叉點、變坡點控制高程,室外地坪規劃標高;
6、單項或綜合工程管網規劃圖。比例尺同上,圖上應標明各類市政公用設施管線的平面位置、管徑、主要控制點標高,以及有關設施和構築物位置;
7、表達規劃設計意圖的模型或鳥瞰圖。
最終,城市詳細規劃應得出的總成果應當包括:①規劃說明書。內容包括詳細規劃的情況簡介,近期規劃建設的任務,建設地段內的自然和社會經濟情況分析,近期主要建設專案和配套專案的可行性分析,規劃佈置的原則和意圖,各項建設的定額指標和技術經濟指標及其依據,建設程式和各項工程概算等;②規劃地段現狀圖。按規劃設計要求在地形圖上分別繪出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綠地、管線工程和人防工程等現狀;③詳細規劃總平面圖。圖上應標明各類用地的界限,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綠化的佈置,分清哪些是保留的,哪些是規劃的;④道路及豎向規劃圖。圖上應標明道路界線、斷面,寬度、坡度、曲線半徑、交叉點、轉折點的座標和標高,以及地形的豎向設計處理等;⑤各項工程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