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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曾是IBM的高層,他也跟大多數“成功”了的中國人一樣,靠著爹媽起家。喬布斯跟他不一樣,不依靠任何人,不崇拜任何人,不順從任何人,所以才成為後來的喬布斯。
喬布斯的故事可以有多種解讀。
其一是離經叛道和挑戰常理造就了商業的巨大成功。
全世界所有有著正常思維的廠商都知道,手機市場需要不同型別的產品,爺爺、媽媽和孩子的需求不一樣。但是蘋果就敢憑一臺iPhone天下通吃,一家三代就這一款。
我認為這個路子也有缺點,它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比如我媽用的iPhone4,90%的功能都處於閒置狀態。而且從iPhone3到iPhone4再到iPhone4S的快速更新,也是一種浪費。手機不比汽車,二手車可以轉讓,手機幾乎沒人用二手貨,一旦買了iPhone4,家裡那臺iPhone3直接就變成電子垃圾了。
但是大家還是追著買新款。在這些痴迷的“果粉”中誕生下一個喬布斯,應該是個小機率事件。
其二是“一俊遮百醜”。
喬布斯是個飽受爭議的人物。如果你是他的朋友,會發現他以自我為中心,恃才傲物,出口傷人,情商極低。如果你是他的下屬,會被他罵得狗血淋頭,自尊心受到嚴重傷害。如果你是他的老闆,會為他的桀驁不馴傷透腦筋,恨不得分分鐘把他開掉。
但是在人生的最後階段,他的事業成功了,而且很輝煌。於是一抹燦爛遮蓋了所有的陰影,往昔的不堪被輿論一筆勾銷。
可惜大多數人都無法做到“一俊遮百醜”,這要求你俊到極致;更適合普羅大眾的還是“短板理論”,你最大的缺點決定了你能走多遠。
其三是引領而不迎合。
五年前用蘋果產品是一種個性的標榜,五年後的今天,再用蘋果已經很沒個性。
惠普全球PC總裁託德·布拉德利對我說:“蘋果帶有戀物崇拜色彩,它的邏輯是:我告訴你什麼是好東西,我給你什麼,你就用什麼。惠普的邏輯是:我仔細研究你的需求,你需要什麼,我就做什麼。”
蘋果的邏輯其實不無道理。在《喬布斯傳》的最後一章我們讀到他的自述:“我記得亨利·福特說過:‘如果我最初問消費者他們想要什麼,他們應該會告訴我,要一匹更快的馬!’人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直到你把它擺在他們面前。”
前一個時間點上屬於少數人的物質和思想,在後一個時間點上成為多數人的物質和思想。
我們失去了喬布斯,但依然期待下一個Cult品牌。
其四是改變歷史的往往都是細節。
2003年冬,比爾·蓋茨邀請全球媒體精英和意見領袖共進早餐,談論最新的技術和理念,我承蒙錯愛,也在受邀之列。
蓋茨向大家展示一個可以摺疊的電腦,用一支筆在上面寫寫畫畫,聲稱“Touch”一定是未來的趨勢。
他說當人們坐在一起開會時,如果你在一個膝上型電腦上敲著鍵盤錄入會議紀要,總顯得不太禮貌(Anti�Social)。如果用一支筆直接在螢幕上書寫,像用傳統的方法做筆記一樣,更符合社交禮儀。
當時蘋果正瀕臨破產,急需尋求一個令他們起死回生的產品。而微軟財大氣粗,有遠見,也有強大的研發能力和資金支援。
但是最後蘋果贏了,他們不需要筆,直接用手指觸控。
如果當時微軟再向前多走一步,把筆扔到一邊,無論微軟還是蘋果,歷史都將改寫。
12、真相是什麼?
我曾經在微博上看到一個演繹得非常“好”的故事,寫的是1988年,鄧小平會見來訪的前菲律賓總統阿基諾夫人,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