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薰陶,因而形成一種少欲知足的人生觀,重聽行而輕物慾,重未來而輕現實,生活習於固陋,鄙夷現代科學,排拒外來文化,一味守舊,不求進步。”
在他看來,這種狀況從“建設新西康”的角度看,其某些方面固然需要改變,但是“如過求更張,則易滋反感”。此時他又提到趙爾豐:“趙爾豐之失敗,多由於此,此西康文化之特殊情形。” “趙季和之經邊政策的缺點,偏重武力,操之過急,是其一;忽視康藏人民之心理、宗教風俗習慣,沒有在康民精神上生根,是其二。” 把問題從武力運用過度追溯到不了解文化特殊性上去。
基於對西康特有文化的認識,祖父在西康建設中的教育方針上,抱持著審慎的態度。1935年7月他領銜發表的“西康建省委員會成立宣言”中所言反映出他的這種態度:
“在新陳遞嬗之交,對於教育方針,慎擇得宜,固不難發揚優美文化,以增進康民福利,不得其宜,固有者破壞無餘,新興者難乎為繼,推其所至,誠恐利未見而害先滋”,“當本康民信仰,尊崇佛教,為精神教育,以作康民指導人生行為之原動力,而以職業教育補其生產能力之不逮,用樹新省特殊文化之初基。”
祖父注意到,西康特有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凝結在喇嘛身上和寺廟機構中,因此,他對喇嘛和寺廟的功能給予高度關注。對於喇嘛和寺廟在當地的作用祖父曾總結有以下八點:
“一、喇嘛即為人民師表。查西康人民自識字起以至立身處世營生一切學業,皆受教於喇嘛,喇嘛以外,無他師表。
“二、喇嘛即為人事顧問。康民無論公私事業,有疑難不決者,類皆求喇嘛指示。喇嘛亦多具智慧,往往代為區處,恰得其宜。
“三、寺廟即為文化機關。西康所有文獻及一切古物古蹟,類皆屬諸寺廟儲存,其現行之文化,是為五明文化。……
“四、寺廟即為信用合作社團。西康寺廟財產多由附近人民捐施積成後,由寺內隨時貸與附近人民,故寺廟對於地方經濟具有吐納調劑作用。
“五、寺廟即為仲裁處所。西康各寺,對於附近人民爭執事項,常居調解地位,人民亦樂聽受,往往重大糾紛,得所信喇嘛片言而解。
“六、寺廟即為人口調節機關。康民因生活艱困,兼富出世思想,民家多子女者,例送出家,留一二人主持家務。遇有死亡,則又將所送為僧之子,召其歸俗,娶妻生子如故,以保持人口平衡。 電子書 分享網站
酥油和糌粑(4)
“七、寺廟即為懇親會所。西康每一寺廟所在,即為其附近人民優秀分子之集團所在。出家之後,平時既仍與家庭不斷往來,保持親誼,歲時伏臘復有種種娛樂之*以敦一地感情。
“八、寺廟即為保衛機關。凡水旱、疾疫、風雹等災,人民例請喇嘛解救,而寺內多數具有相當武裝,以備當地人民禦侮之用。如遇發生毀教事變,喇嘛亦不惜舍戒,荷槍作衛教之奮鬥。”
由於有對西康文化特殊性的認識,因此,祖父在牢控軍權,密切注意軍事動態的同時,“尊重康人的文化與宗教”,和藏族人士特別是高僧大德多有交往,並採取了一系列力求搞好漢藏關係和宗教關係的措施。如,召開僧侶大會,以團結各教派的高僧大德;成立西康佛教整理委員會,以處理各教派間、寺廟間、僧侶間的糾紛;撥款修建寺廟,廣釋出施;對在拉薩學佛的漢僧和來康定學佛的各族人士給予經濟上的照顧;透過西藏的高僧大德的關係,同拉薩政教上中層人物建立廣泛聯絡;幾度派人到西藏三大寺供養,派人到拉薩學佛。 他個人也時穿喇嘛服,入寺聽講經、唸經拜佛。父親記得,小時候,祖父還帶他去給喇嘛叩過頭;上個世紀40年代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