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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週年,父親計劃在公司裡舉辦一個慶典,堅持讓她回去參加。她一開始以為這不過是出於禮儀方面的考慮,回去之後才知父親另有打算。
接風宴上,父親開門見山地問起了她與齊揚的事,她含糊其辭地說自己與他性格不太合適。
父親倒也沒有生氣,反而平和地說:“你不喜歡就不喜歡吧,我也不會逼你。那小子太圓滑了,我也不是特別喜歡他。”
沈青不禁有些訝異。
然而父親的下一句話便使她徹底明白過來他這次讓她回來的真正目的:“過幾天的慶典上,有很多年輕企業家都會來,到時候你可以藉機認識一下。”
沈青沒有做聲,默默地切起了盤子裡的羊排。
“要是看到各方面條件都差不多的,就把婚事定下來吧。你都這年齡了還不結婚,我臉上也很難看。”
沈青偏頭看了眼一整個晚上都默不作聲的弟弟,負氣說:“他不也沒結婚嗎?”
父親皺起眉頭說:“你跟他怎麼比?男人就是到了40歲也可以娶20歲的,女人過了30不就沒人要了嗎?”
沈青胃裡忽然隱隱泛起一陣噁心感,於是將手裡的刀叉扔在了盤子裡。弟弟在一旁厭惡地斜了她一眼。
她從前一直不大理解這個同胞弟弟對她的厭惡之情,後來才漸漸明白,他厭惡自己的原因大概與父親是一樣的:他們當初慷慨地收留了她,而她卻從不表達感激,也不懂得在一些場合表現得體。她就像是長在他們臉上的一顆刺眼的黑痣,讓他們失了好不容易才堆砌起來的“上流社會”的面子。最讓他們惱火的是,他們無法將這黑痣去除,而只能迫不得已地忍受、適應和改造她,以便讓她看起來跟他們肥厚的臉面不那麼格格不入。
慶典的前一天,弟弟特地給沈青簽了一張兩萬塊的支票讓她去買一件像樣的禮服,因為“出席宴會的都是些有頭有臉的人物,不要穿那種寒酸的衣服給我們丟臉”。
沈青捏著那張支票想了一下午,最後還是決定穿自己的便裝出席宴會。父親和弟弟見到她時果不其然地拉下了臉來。
沈青旁若無人地走上前去對他們說:“父親,很抱歉,我對這些滿腦子都是葷段子,除了搞女人什麼都不會的蠢貨一點興趣都沒有。而且我已經有男朋友了,他是個連手機都買不起的窮光蛋,可是除了他我不會再愛上其他人了。”
父親怒不可遏地看著她,握著香檳酒杯的手微微地顫抖著,不過他最終還是努力剋制住了自己的情緒沒有立刻對她大發雷霆。然而弟弟卻沒有這般的自我控制力,她幾乎剛剛說完,一記重重的耳光就甩在了她的臉上。
她看著他眼中幾乎要噴發出來的怒火,淡然地笑了一聲,抹了抹唇角的血說:“那我先走了。”
而後她便在所有賓客瞠目結舌的注目下離開了那個盛大而華麗的宴會。
。
沈青回到香港已是第二天早上。她打車來到橡樹公寓時,嘉文正要出門,一見她臉上的淤血,便慌忙將她拉過去問說:“你的臉怎麼了?”
她但笑不語地看著他,俄而說:“我們有旅行的錢了。”
他一臉不解地說:“什麼旅行的錢?不是,你的臉到底…”
“沒關係,被一個胖子打的,然後他賠了我這個。”她將支票遞到他面前說。
嘉文掃了一眼那張支票,面無表情地說:“哪個胖子?我去找他算賬。”
“是我弟弟啦。”沈青笑說。
“你們…吵架了?”嘉文小心地問說。
沈青沒有回答,兀自晃了晃手裡的支票說:“不過就這點錢去旅行也不大夠吧?”
嘉文沒再說什麼。
沈青想了想,說:“那不如去買樂透吧,如果能中獎的話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