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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兩的晚餐。
範傑會做飯,那是打小被老孃鍛煉出來的,老孃李秀珍不會做飯,水煮鹽燜熟了吃不死人就行。父親範勝利因為工作關係長期不在家,這做飯的任務就落到兩小子身上了。大哥是什麼都不做的,每天中午飯也沒錢給他們兩個在外面吃,這任務就落在範傑身上了。
範傑唯一能比得過哥哥的只怕就這做菜的手藝了。
瘦小的魚用花椒鹽醃了,過油炸的焦黃,香脆可口,麻辣帶著一點點甜味。
大魚用生薑填了肚子,用豆瓣醬燒了,醇香鮮美。
炸了油炸花生,拌了皮蛋豆腐,剛做好飯,叔叔回來了,叔侄兩個洗乾淨手坐在桌邊吃著。
叔叔喜歡喝兩杯,家裡沒錢買好酒,就在灣子口處的小雜貨店買散酒,一塊錢一斤的糧食酒,在那一世也因為這個酒過早的得了肝病去世,叔叔去世的時候還不到四十歲,範傑剛剛大一,還沒能實現小時候誓言,給叔叔買上一瓶五糧液。
範傑想起這些事,鼻子發酸,按著前世的推算,叔叔也就活這麼一兩年了,他拉住了叔叔的胳膊,“叔,少喝一點。”
範國起到不介意,只是樂:“我這輩子就好這口酒了,要我戒了啊,就是要我的命!”
在範傑的記憶裡,叔叔長得英俊,活得自在瀟灑,據說年輕時處過幾個物件,各個都漂亮,其中還有一兩個家世頗好的,但最後沒能成。
李秀珍說這位小叔子是咎由自取,叔叔去世後硬是佔了叔叔的房子,那是范家爺爺留下的一點家業,最後範勝利也沒落到什麼,離婚前賣了老家的房子和地,離婚後全被李秀珍拿走了。
李秀珍和範勝利離婚是在範勝利成為廠子技術部門負責人後,範勝利是大專生,主要負責工程專案圖紙稽核與建設,手裡有了錢,心思也花花起來,被李秀珍抓到了把柄,兩人離了。
李秀珍帶著引以為傲的大兒子走了,留下仍在唸大學的範傑這個累贅,瀟灑得過上她眼紅的富貴日子。
範傑一直都覺著離了也好,反正那兩人一個是炸藥,一個是地雷,要麼幾個月不見面,見面了不是吵就是打,總之沒個安寧,從小打到大,每次打完了,李秀珍就衝著年幼的範傑撒氣,說什麼要不是為了你,我早就走了,你個拖累。
慢慢地範傑長大了,李秀珍也不敢打了,只是常常說你就是個飯桶,除了吃的比你哥多,你還能做什麼,我倒了血黴,當初就不該聽你外婆的,那個死老婆子害人,要不是你,我早就離婚了,房子也分了,什麼都撈著了!
什麼也沒撈著。範傑苦笑著,心裡發苦,到最後什麼也沒撈著的是他和爸爸。不,爸爸至少比他強,跟李秀珍離婚後又找了個年輕的,只比範傑大六歲,等範傑有了工作後,範國起便徹底的從他的生活中消失,帶著那小女人去了外地,再也沒了音信。
第3章 老樹新花
第二天叔叔挑著香瓜和梔子花給範傑家送去了,範傑也用大籃子裝了一堆香瓜和梔子花,推著腳踏車去市中心。
他不敢在附近的家屬區賣去,怕遇見熟人,不是他好面子,死過一次的人還怕什麼沒面子,家屬區裡熟人多,菜市場多,他這麼點東西不夠人家挑的。
範傑騎著腳踏車直奔市中心去了,按記憶裡的路線去了最繁華的那條街,很多小商販沿街擺攤,賣什麼的都有,一賣布的攤子被圍著水洩不通,這裡也不收管理費。
範傑支起了腳踏車,尋個地,畢竟第一次賣菜,臉皮薄,張張嘴不好意思開口吆喝,倒是那堆香氣四溢地梔子花引來不少的年輕女孩們。
“一毛錢六朵。”範傑紅著臉說著。
那時候很多東西都是單位分發,但沒有那個單位發花的,範傑賣的花又大又白,剛摘下來的還有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