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頁(第1/2頁)
章節報錯
這樣一來,無論怎麼檢測,都是檢查不出服用藥丸的痕跡的。
這也說明兇手瞭解大力丸,知道事後可能被查到,所以才會特意這麼幹。
不對!警察說過吳新姿是先死亡再被人破壞屍體的,也就是說死亡方式、等等,也許不是一個人……
無數念頭在謝稚腦中交匯,讓她本來要邁進大門的腳瞬間方向一變!
「陳叔!我不進去了!你不用等我,我這兩天應該都不回來了!」
「誒?小姐!」
陳管家來不及發問什麼情況,就看到謝稚一溜煙兒跑沒影了。
趁司機還沒開遠,得趕緊讓他再幫忙送回妖管局啊,謝稚可等不到第二天再來說這個發現了。
於是,一個小時後,謝稚和封觀霖他們又在妖管局見面了。
三人再次面面相覷,程鈺給謝稚先倒了杯水。
在路上的時候,謝稚已經把自己的猜想告訴了他們,現在就得證實這個猜想。
「而且我覺得。」謝稚補充道:「這起的確是多人作案,但不是人族和妖族,而是人和人之間的合作。」
不然光靠一個人,想要完成這樣一個縝密的計劃,幾乎是不可能的。
謝稚緊接著就把自己腦海中想像的畫面直接講述了出來。
「將殺人動物帶進寢室樓的應該是陳潔英。」那天下午宿舍樓的監控的確拍到了陳潔英回寢室的畫面,哪怕她說回寢室是為了放東西並拿一些洗漱物品。
可是現在回想起來,陳潔英那時到首都也有兩天了,為什麼早不來拿晚不來拿,偏偏就在吳新姿遇害的當天來拿呢?
過於巧合的巧合,有時候就不是巧合了。
「她的舍友都還沒回來,在案發前完全可以把那隻動物放在自己的宿舍裡。」
然後到了晚上,錢芳芳就能悄咪咪從陳潔英寢室中拿出那隻動物,餵它吃下大力丸,弄死吳新姿後再由她擺成那個造型。
之後第二天在發現吳新姿前,錢芳芳有充裕的時間處理那隻動物。
而且還不會讓室友生疑,因為錢芳芳之前一直有晨練的習慣,早起對她來說太正常了。
「至於那隻動物,之前是養在陳潔英那邊還是李秋明那邊,就不清楚了,我個人傾向是李秋明。」兩人都有在外住宿的記錄,但李秋明是已經在外住了三個多月,更方便飼養寵物。
「我們可以查他們的行程和訂單,看這一年內有沒有去過花鳥市場之類的地方。」
有些寵物不會出聲,如果只養在自己房間想不被人發現其實並不難,就像謝稚還看到網上有人在宿舍養鱷魚的呢。
甚至,謝稚懷疑趙許國也參與到這件事中了。
畢竟到這一步還缺兩環,除了錢芳芳他們怎麼拿到大力丸以外,怎麼弄死吳新姿也是一個問題,最方便快捷的自然是下藥。
可是之前在檢查吳新姿身體時,並沒有在胃裡發現藥物殘留,這也是一開始封觀霖他們會往法術上想的原因。
一說這種無殘留藥效強的藥,第一反應肯定是妖族。
錢芳芳幾人都是學生,門路沒有趙許國廣,他要拿出點什麼還真不奇怪。
換句話說,這四個人!很有可能都是殺害吳新姿的兇手!
這是一起多人謀殺案!
啪啪啪——
封觀霖一臉驚嘆地鼓起掌,在謝稚和程鈺看過來時又很自然地開口道:「那下一步該做什麼?」
查陳潔英和李秋明的行程?
搜錢芳芳她們的寢室?
還是直接把這四個人都抓起來嚴刑逼供?
謝稚陡然發現,除了最後一條一聽就是開玩笑的話,其他的警方那邊好像都已經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