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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自己好。
何邦維搖搖頭,還真是沒看到一個生物的出現。
女孩轉了九十度。重新換了個方向前進。
這次大概是人品問題了,她這一路上還是沒有絲毫髮現。
“羊羊,你來選個方向,憑直覺!”喬思揮舞了一路的長劍,有點累。
何邦維點頭,依舊是手夾兩塊石頭,走在前面用手掌開路。
他用手掌比女孩用長劍還要快很多,樹枝灌叢猶如被鋒利的砍刀砍過一般整齊倒下。
換了個方向,沒走出二十步,兩人面前就出現了一隻生物——一隻個頭不大的灰狼。
喬思往何邦維後面靠了一步,她雖然學了功夫,但直面叢林裡的野獸還是會害怕。
“這個行不行?”何邦維打量了一下這隻從灌叢裡出來警惕盯著自己兩人卻緩慢往後退的灰狼。
“是母的吧?”喬思在羊羊後面看了看半個身子已經退回灌叢的狼。
“先留下再說,不是的就嚐嚐狼肉。”何邦維右手一揮,灰狼倒地。
“你這手飛石的功夫也會教給我嗎?”喬思對羊羊這手能用飛石擊碎監控攝像頭的功夫早就很感興趣了。
“只要你能學會,教什麼都行。”何邦維對喬喬自然不會藏私,事實上,他對兩個徒弟同樣沒藏私,都是教給他們最適合他們身體資質的功夫。
暈倒的灰狼被何邦維從灌叢裡拽了出來,略微檢查了下,對兩步外的女友說道:“運氣還不錯,母狼,好像有奶。”
喬思納悶了,怎麼自己走在前面找了一圈連個鬼影都見不到,羊羊這一走前面,沒幾步就能碰到帶奶的母狼。
這什麼狗屁直覺真的有效?
聽起來真的不太科學……
女孩眨眨眼睛,困惑不解。
她看著羊羊從腰間撕了一條長條狀鹿皮綁住了母狼的嘴巴,然後把它扛在肩膀。
“走吧,滿載而歸。”何邦維扛著母狼的形象有點逗。
喬思走在羊羊身邊,用手摸了摸母狼的皮毛。
“狐狸喝狼奶吧。”她不太確定。
“餓了肯定喝。”何邦維邊走邊道,“你要不要給那隻狐狸起個名?”
“嗯……要。”喬思跟著羊羊走在回山洞的路上,“叫什麼好呢?”
狐狸,狐狸,女孩本質有點文藝,心裡第一時間想到的是關於狐狸的詩詞。
杜甫好像有一首說,“狐狸何足道,豺狼正縱橫”,嗯,不好不好。
白居易的“頭變雲鬟面變妝,大尾曳作長紅裳”,嗯,不太應景。
一時間,女孩有點起名困難症。
走了一會,眼看快到山洞了,她忽然眼睛一亮,“有了,就叫這個了。”(未完待續。)
第二百一十四章 森林之日常(三)
“叫什麼?”何邦維有點好奇。
“哈哈。”喬思答道。
“你笑什麼?”何邦維納悶。
“我沒笑,名字就叫哈哈啊。”女孩瞥了他一眼,“真沒默契啊。”
何邦維:“……”
喬思曾經有輛價值不菲的雅馬哈r1,很久沒騎過,如今估計也不在了,她剛才一轉念想到那臺摩托車便決定用它牌子的最後一個字來命名小白狐,算是做個紀念。
“這名字多好啊,還喜慶。”喬思對自己起的名字十分滿意。
“那你以後不能笑了。你一笑,我還以為你是在叫那隻狐狸呢。”何邦維說道。
喬思:“我可以‘嘻嘻’的笑。”
何邦維:“……”
“你可以笑成——哈哈哈。”
喬思大笑:“哈哈哈哈哈。”她這下真被逗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