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成的,視為朽物,口呼”先輩”,甚有戲侮之意。其年鄉試屆期,宗師行文,命縣裡錄科。蒯知縣將合縣生員考試,彌封閱卷,自恃眼力,從公品第,黑暗裡拔了一個第一,心中十分得意,向眾秀才面前誇獎道:“本縣拔得個首卷,其文大有吳越中氣脈,必然連捷。通縣秀才,皆莫能及。”眾人拱手聽命,卻似漢皇築壇拜將,正不知拜那一個有名的豪傑。比及拆號唱名,只見一人應聲而去,從人叢中擠將上來,你道這人如何:

矮又矮,胖又胖,須鬢黑白各一半。破儒巾,欠時樣,藍衫補孔重重綻。你也瞧,我也看,若還冠帶像胡判。不枉誇,不枉贊,“先”今朝說嘴慣。休羨他,莫自嘆,少不得大家做老漢。不須營,不須幹,序齒輪流做領案。

那案首不是別人,正是那五十七歲的怪物、笑具,名叫鮮于同。合堂秀才鬨然大笑,都道:“鮮于’先輩’,又起用了。”連蒯公也自羞得滿面通紅,頓口無言。一時間看錯文字,今日眾人屬目之地,如何番悔?忍著一肚子氣,胡亂將試卷拆完。喜得除了第一名,此下一個個都是少年英俊,還有些嗔中帶喜。是日,蒯公發放諸生事畢,回衙悶悶不悅,不在話下。

卻說鮮于同少年時本是個名士,因淹滯了數年,雖然志不曾灰,卻也是:

澤畔屈原吟獨苦,洛陽季子面多慚。

今日出其不意,考個案首,也自覺有些興頭。到學道考試,未必愛他文字,虧了縣家案首,就搭上一名科舉,喜孜孜去赴省試。眾朋友都在下處看經書,溫後場。只有鮮于同平昔飽學,終日在街坊上游玩。旁人看見,都猜道:“這位老相公,不知是送兒子孫兒進場的,事外之人,好不悠閒自在。”若曉得他是科舉的秀才,少不得要笑他幾聲。

日居月諸,忽然八月初七日,街坊上大吹大擂,迎試官進貢院。鮮于同觀看之際,見興安縣蒯公,正徵聘做《禮記》房考官。鮮于同自想,我與蒯公同經,他考過我案首,必然愛我的文字,今番遇合,十有八九。誰知蒯公心裡不然,他又是一見識,道:“我取個少年門生,他後路悠遠,官也多做幾年,房師也靠得著他。那些老師宿儒,取之無益。”又道:“我科考時不合錯了眼,錯取了鮮于‘先輩’,在眾人前老人沒趣。今番再取中了他,卻不又是一場笑話。我今閱卷,但是三場做得齊整的,多應是夙學之士,年紀長了,不要取他。只揀嫩嫩的口氣,亂亂的文法,歪歪的四六,怯怯的策論,憒憒的判語,那定是少年初學。雖然學問未充,養他一兩科,年還不長,且脫了鮮于同這件幹紀。”算計已定,如法閱卷,取了幾個不整不齊,略略有些筆資的,大圈大點,呈上主司。主司都批了“中”字。

到八月二十八日,主司同各經房在至公堂上拆號填榜。《禮記》房首卷是桂林府興安縣學生,覆姓鮮于,名同,習《禮記》,又是那五十七的怪物、笑具僥倖了。蒯公好生驚異。主司見蒯公有不樂之色,問其緣故。蒯公道:“那鮮于同年紀已老,恐置之魁列,無以壓服後生,情願把一卷換他。”主司指堂上匾額道:“此堂既名為‘至公堂’,豈可以老少而私愛憎乎?自古龍頭屬於老成,也好把天下讀書人的志氣鼓舞一番。”遂不肯更換,判定了第五名正魁,蒯公無可奈何。正是:

饒君用盡千般力,命裡安排動不得。

本心揀取少年郎,依舊取將老怪物。

蒯公立心不要中鮮于”先輩”,故此只揀不整齊的文字才中。那鮮于同是宿學之士,文字必然整齊,如何反投其機?原來鮮于同為八月初七日看蒯公入簾,自謂遇合十有八九。迴歸寓中多吃了幾杯生酒,壞了脾胃,破腹起來。勉強進場,一頭想文字,一頭洩瀉,瀉得一絲兩氣,草草完篇。二場三場,仍復如此。十分才學,不曾用得一分出來,自謂萬無中式之理。誰知蒯公到不要整齊文字,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