麼惡毒幾乎都能弄死肖恆,他被我丟在床上,眼神是灰敗地認命,我對他很暴力,床單常常染上血漬,他疼得下意識蜷縮,卻任我凌虐,每次看到他那種好像贖罪一般的樣子我就會更加憤怒。

那時候我罵他賤,他會慘笑著自嘲,若有所思地點頭。極少的兩次他會說話,卻又好像是評論一件不相干的事情一樣輕鬆地說:&ldo;我知道你是這麼想我的,本來就是我自作自受。&rdo;

現在想想我的憤怒有多幼稚,我不過是恨他這麼承認,我不過是在潛意識裡早就希望他任我為所欲為的原因不是因為他十年前做錯了事情或者欠了我的什麼。

我真的很傻,夏明修就活得明白,連他都比我要了解我自己。

肖恆也從來都不笨,卻意外地和我一起雲裡霧裡什麼都看不穿。我想他是被我傷怕了吧,傷得什麼可能性都不敢去想,幸而我後知後覺還算有個限度,還沒有釀成什麼不可挽回。

即使是這樣,傷害已經造成了。他病了我沒有發現,他因為我從一個陽光少年變得寡言憂鬱,根本找不到任何藉口能說我是無辜的。他完全有資格恨我,有資格放手,我想要他回來,變回曾經那個他,恐怕已經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了。

我專門為新專輯寫了首歌,寫滿了我們少不經事的日子。我承認我有私心,這首歌是我的歉意,我想他聽到一定能夠明白。

在提筆的時候,我以為會很艱難,結果回憶卻像開了閘的流水一般輕而易舉地湧進腦海。那些我刻意忽略的,或是在十年間強迫自己不曾想起的,根本沒有泛黃遠去,反而如同新染的畫卷,慢慢鋪開,鮮活明麗。

我提著書包,跟在他後面走在回家的巷子裡,夕陽把他的背影拉得很長。他喜歡把揹包裝模作樣地提著搭在後肩上,說話的時候會微微回首,大部分時候我看見的是他發梢下裸露的頸子,以及寬闊的肩膀。

我一直稱呼他的身材做&ldo;排骨&rdo;,其實不僅僅是因為他只有架子也沒有肉,也因為每次看著,都有種撲上去啃一口的衝動。這種衝動在我每次跟在他身後的時候尤為明顯,那時只當自己處於發育期食慾旺盛,卻不會去想,為什麼勾起慾望的從來偏偏只有他。

第37章

那個時候身邊有那麼一兩個人,是從小就認識肖恆的。每次聽他們說他小時候胖乎乎的我都幻想那是什麼可愛的樣子,然後無聊地發表&ldo;是什麼讓豬排變成了排骨&rdo;的長篇大論,直到肖恆黑著臉把他肩膀上的書包不輕不重地摔到我頭上為止。

那段日子真的挺好的,那時候肖恆很正常,不會像在一起之後一樣一會兒喋喋不休一會兒沈默寡言,不會每天隱忍地笑著對著我的憤怒和冷漠。做朋友的時候我們雖然沒動過手,卻也不是沒吵過架──吵架我是吵不過他的,他那種屬於高材生的機智通常讓我有理沒理都很快理屈詞窮,他贏的時候通常會笑得很燦爛,我被他這麼一笑,也只得什麼脾氣也沒有了。

他笑起來蠻好看的,我後來有時候會故意做點什麼來招惹他。其實那個時候就已經被他吸引了吧,只是不知道而已,我單純地想要一直這麼走下去,但是從他第一次偷吻我的那天起這層窗戶紙就破了,他渾然不覺,我這邊整個世界天翻地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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