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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密銃更遠。
至於說殺傷力來說,被三錢重的魯密銃的鉛彈打中和被斑鳩腳銃一兩八錢重的巨型鉛彈打中其實差別不大,都是腸穿肚爛,死的不能再死了,就算是身穿重甲也不例外。除了同時期西歐出現的那種厚度幾乎快要達到了六毫米的中級鋼打造超厚板胸甲之外,還沒有哪種甲冑能夠抵擋住火銃的威力。
魯密銃的威力,已經足夠用了。
而同時若是需要重火力的支援,像是小炮一樣的抬槍比斑鳩腳銃顯然更加的合適。
處於這兩者之間,斑鳩腳銃的地位實在是有些尷尬,這也是董策不太想打造這種火器的原因。
當日,董策回到了久違的副千戶官廳好生睡了一覺,第二日,和白忠旗兩人帶著打造好的那些木頭刀劍回去了安鄉墩。
有了這些器具,就能夠開始下一階段的訓練了。
……
按道理說,作為一個沒有多少資本和人手,上頭的支援也只是有限的小勢力,董策的正確做法應該是先組建步兵的,畢竟步兵不需要戰馬,而購買一匹戰馬所需通常足以武裝三四個裝備中等的步兵了。但是機緣巧合之下,董策手下有了大批的戰馬,而且都是很不錯的遼東雄駿和蒙古良駒,因此他有了組建騎兵的想法。
畢竟在這個時代,騎兵面對步兵擁有絕對強大的戰略優勢。
所以董策下了決心,要把自己的家丁們武裝成騎兵。
但是是什麼樣的騎兵這也有個講究兒,像是那種精銳強悍的遊騎兵,斥候騎兵,董策根本就沒想過。自己這些手下,騎術太差,各人武技太差,而且沒經過戰陣,完全達不到那個要求。所幸董策對他們的要求也不高——高機動能力和一定的殺傷力就成了。
所以董策讓他們練得東西也很簡單,一共只有四類——騎馬,射箭,刺矛,劈砍。
僅此而已,沒有任何的花裡胡哨。
什麼陣型,什麼叢集衝鋒,什麼戰術戰法,董策一概沒教給。
董策一直認為,越是花哨的東西,往往越沒什麼用處。而簡單的東西容易操控,反而更有效。而由於他要做的一些事情的急迫性,沒有太多的時間給他訓練,只得是先把基本功打好,然後做一些針對性的訓練,增強戰鬥力。
騎術不好,沒關係,以後可以練,可以適應,現在董策給他們提出的要求是隻要是坐在馬上掉不下來就成。
至於在馬上的作戰,他們差的還很遠。所以董策給他們制定的戰術有兩套,第一套是下馬步戰,第二套才是在馬上對對方步卒的殺戮。
至於騎兵對騎兵的戰術,董策根本不打算現在練——他不會去招惹擁有大量哪怕是等量騎兵的對手,而對方如果是跟自己數量差不多的騎兵,就算是那些戰鬥力不怎麼樣的馬賊,董策定然也會立刻就選擇撤走而不是硬碰。
他手底下就這點兒家底,寶貴的很,賠不起。
第二套戰術已經練了不少次了,現在董策練得是第一套。
下馬步戰,正確的說法應該下馬步射。其步驟有三:一,拉開距離;二,下馬步射;三,上馬,拉開距離;四,下馬步射。
如此迴圈往復。在此之前,董策先要對自己手下的箭術做一些檢測。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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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時何時?戰亂之時! 一九零 射藝
在魯密銃大規模的普及之前,弓箭是董策手中唯一的遠端武器…而就算是火器普及了,對於騎兵來說,射速更快的弓箭也是必不可少的,更別說,強弓的威力也是極為的駭人,在某些方面並不遜色於槍械,而運用的靈活性上更有勝之。
在日常訓練馬術的那片訓練場上,戰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