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兩倍多。

元佑元年,知樞密院章敦言:“凡內地,中年百石斛鬥,粗細兩色相兼,共不直二十千錢,若是不通水路州、軍,不過直十四五千而已。”也就是說,內地廣大地區正常年景的糧價是每石二百文,偏僻的地方更便宜,每石僅一百四十至一百五十文,比之之前,價格又有回落。

宣和四年,榷貨務報告道:“古有鬥米斤鹽之說,熙、豐以前,米石不過六七百。時鹽價斤為錢六七十;今米價石兩千五百至三千,而鹽仍舊六十。”這些話一方面進一步證實了熙寧以前全國的平均米價大約是每石六百文至七百文,另透露出當時全國的平均米價大約是每石兩貫五百文至三貫。以前者七百文,後者三貫計,五十多年間價格增長了四倍多。

紹興九年,東南地區米“三萬石以中價計之,自不下十萬緡”,也就是每石約三貫三百餘文,高於宣和年間的價格。比較同時的北方金國,糧價卻很低廉。在完顏亮正隆以前即紹興二十六年前,“米斛極賤,米不過二三百一石”。

紹興二十六年四月,戶部尚書韓仲通報告:“今鬥米為錢,不滿二百,正宜積穀之時。”每石不足兩貫,價格回落。

紹興二十九年,王之道言:“今兵食計之,大率不過三百萬斛,略論中平之直,為錢不過五百萬緡。”隨著世道安寧,平均每石一貫六百餘文,比以前降幅不少。

乾道三年,有臣僚言道:“自近年歲歉艱食,富有之家放米人立約:每米一斗,為錢五百。細民但救目前,不惜倍稱之息。及至秋成,一斗不過百二三十,則率用米四斗方糶得錢五百,以償去年鬥米之債。”也即是當時秋收後的糧價是每石一貫二百餘文至一貫三百文,再次下降。

乾道五年,朝廷在東南地區糴買一百三十萬石糧食,每石平均價錢是三貫,糧價開始上揚。

就像是大明朝的糧食價格不能用明朝末年一石米四五兩銀子乃至於更後來崇禎末年的十幾兩銀子來衡量一樣,糧食的價格,應該取其中值,而非是高值。

宣和年間各地農民起義不斷,國家不靖,外有強虜壓境,再加上東南的方臘起義導致東南產糧區的糧食產量一落千丈,是以糧價飛漲在所難免。至於紹興年間,那就更不用說了,還跟金國一直打著仗呢,糧價能低下去才怪。

取一箇中間價格,一石價格在七百文上下,也就是說,禁軍一年的軍餉足夠買糧食四十餘石。而宋朝宋朝一石米折後世的一百一十八斤四兩,四十幾石相當與明朝的二十六石左右,而且規定的額度,基本上都能拿到手。

宋朝重文輕武,武將地位極低,軍兵地位更低,小赤佬這句後世頗為有名的話,其實就是起源於宋朝,乃是江浙那一帶人們對軍兵的蔑稱。因為宋朝士卒的常備服裝,便是紅色的戰襖。不過宋朝有個好處,軍兵地位低是低,但拿的錢多,而且軍餉很少拖欠,供應充足及時,軍隊伙食衣物均有定例。

大明計程車兵一開始是屯田,軍戶,根本不發軍餉,反而還要向朝廷繳納子粒糧。不過到了後來就不成了,明朝軍隊的軍餉一般是軍士月餉一石、年餉十二石計算。軍官餉銀極高,一個正六品百戶的餉銀相當於普通士兵的十八倍多,正一品左右都督相當於一百一十八倍——不過到了這個地位,軍餉什麼的也就沒啥意義了。

戚繼光的戚家軍戰力很強,軍法森嚴,動輒殺人,但待遇極好。其士兵日軍餉三分,年軍餉十兩左右,這可不是個小數目,在當時,普通人家一兩半銀子可以過一年了。

但是現在,甭管你是什麼兵,就算是遼鎮那些大爺,能拿到五成的餉銀就要燒高香了。

在董策麾下,餉銀是不高,從理論上來講比邊軍還要低一些,但這只是理論上而已。董策定下的軍餉是多少,士卒們就能拿到多少。如此算下來的話,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