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邊準備躺下睡覺。他剛要倒在床上又突然停下,半倒半坐著。他想,要是在這兒躺到天亮,伴著醉漢在黑暗裡發出的鼾聲,鼾聲間歇裡又不斷聽到五花八門的聲音,他會受不了。他坐起身來,靜悄悄地摸索床下的鞋子,穿上鞋,從床上捲起一張半截的棉毯——這就是他的整套臥具,離開了小木屋。大約三百碼遠的地方立著一個馬廄。這兒三十年沒養馬了,已經破敗不堪,然而他朝馬廄走去,走得很快。他心裡邊想嘴裡邊說出聲來:“他媽的,我幹嗎要來聞馬的氣味?”接著又咕嚕道,“因為馬不是女人,即使是匹母馬也有點兒男人氣味。”

他睡了不到兩個小時。剛到黎明時分他便醒了。他裹著一條毯子,睡在稀疏下陷的地板上,廢棄的舊馬廄裡洞穴般晦暗,往日的草料上積了一層薄薄的塵埃,隱約地散發出令人窒息的黴腐氣味;他透過東邊牆頭沒裝窗板的窗戶,看見漸漸泛黃的天空、盛夏天穹上蒼白的晨星。

他感到休息得很好,像是連續睡了八個小時似的。這是一場意料之外的睡眠,因為他根本沒期望能夠入睡。他穿上沒有繫鞋帶的鞋子,腋下夾著摺疊起來的毯子,他用腳試探著看不見的腐朽樓梯,一級一級地沿著垂直的單扶手旋轉式的梯子走下地。他走進灰白髮黃的晨曦裡,空氣冷冽潔淨,他深深地吸氣。

小木屋正對著漸亮的東方,大樓房卻仍然隱在樹叢裡,只露出一根菸囪。茂盛的野草沾著沉甸甸的露珠,他的鞋很快溼了,皮革冷冷地沾在腳上,溼漉漉的草葉像柔軟的冰條刺著他赤裸的雙腿。布朗的鼾聲停了。迎著東面視窗溢進的晨光,克里斯默斯能夠看見布朗。現在他的呼吸平和了。“清醒了,”克里斯默斯心想,“清醒了一些,但他自己還不知道,可憐的傢伙。”他瞧著布朗。“可憐的人,醒來後發現自己清醒了他會惱怒的。也許他又得花費一個鐘頭的時間再回到醉迷的狀態。”他放下毯子,穿好嗶嘰褲子和略微弄髒的白襯衣,結上領結。他抽起香菸來。牆上釘著一塊破鏡片,他打領結時從破鏡裡注視著自己模糊的面孔。硬邊草帽掛在一顆釘上。他沒有取下來。他從另一顆釘上取下一頂布帽,從床下地板上拾起一本雜誌,這種雜誌的封面上要不是身穿內衣的年輕女郎,便是手執短槍相互射擊的男人。他從枕頭下拿出剃刀,一把牙刷和一塊刮鬍香皂,一齊揣進衣兜裡。

他離開小屋時天色已經大亮了。鳥雀在盡情地歡唱。這一次他背對著那幢房屋向反方向走去,經過馬廄進入那邊的牧場。他的鞋子和褲腿很快被灰色的露水溼透了。他停住腳,小心翼翼地把褲管捲上膝頭再走。走完牧場便到了樹林的地界。這兒露水不那麼重了,他放下褲管。又走了一會兒,他來到一處小山谷,那兒湧出一泓泉水。他放下雜誌,拾來樹枝和乾柴,生起一堆火,然後背靠一棵樹坐下,雙腳朝向火堆。很快,打溼的鞋開始冒熱氣,接著他感到熱力升到腿部;等他突然睜眼一看,太陽已經升得老高,火堆早已完全熄滅。他知道自己睡著了。“他媽的,我要沒睡著才怪呢,”他想,“我準是又睡了一覺。”

這次他睡了不止兩個小時,因為太陽已經照在泉水上面,映得源源湧出的泉水閃閃發亮。他站起身,伸了伸蜷曲僵硬的腰背,喚醒發痛的肌肉。他從口袋裡掏出剃刀、牙刷和香皂,蹲在泉邊刮臉,把水面當鏡子,在皮鞋上磨了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