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到後來,由於出行機會的增多,遊客漸漸成熟起來。隨著遊客旅遊意識的不斷提高,對購物內幕的瞭解越來越深。旅遊也不再是少數人的專利,一般的普通百姓也有機會出行。再者全國各地乃至國外購物場所消費的東西幾乎千篇一律,少有特色,遊客購買旅遊商品的熱情越來越少,地接社開始出現虧損的情況。

“零團費”“負團費”的旅遊團,地接社的利潤完全靠購物回扣。由於旅遊購物的不確定性,導致有時旅行社也會有虧損的情況發生。所以優秀導遊倍受旅行社歡迎就在這裡,同樣的旅遊團,不同水平的導遊,就能宰出不同的效果。隨著遊客出遊的經驗不斷增加,購物帶來的利潤已經不能保證旅行社的收入。

於是某些地方的旅行社乾脆來個一刀切,把旅遊團賣給導遊,自己不再賭博,確保漁翁之利。海南島的各家旅行社大部分採取這樣的方式,所以歸根到底,是導遊在賭博。更有甚者,旅行社接到團隊之後,一次性賣給購物店,讓購物店自己去找導遊,安排車輛。完全沒有顧及遊客的感受,把遊客當成了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連同導遊一起賭博的,還有司機。旅遊業發展的初期,司機也可以從購物中分得一杯羹,甚至與導遊平分。時至今日,這種情況還在全國各地旅遊市場上不同程度的存在。由於有回扣可得,而且回扣甚至超過車租的收入,為了搶團,部分司機低成本接團,甚至向車隊交“人頭費”或“零車費”,擾亂了市場秩序,破壞了公平競爭氛圍。海南島的旅遊汽車司機在這一方面是起到了領先帶頭的作用,而且愈演愈烈,結果導致了海南島旅遊車沒有車租的今天。而桂林的旅遊車,同面臨著同樣的情況,幾乎是沒有車租的。不過也得視情況而定,如果來自廣東一帶的遊客,多少會有點車費,一臺37座的大巴,一天的車租不過200元,路橋費還得司機自己出。

造成目前這種導遊不服務,只顧帶客人進店購物的局面,導遊完全是迫不得已而為的。人之初,性本善。導遊不是天生的就是愛坑人,也是被逼無奈。

即使說導遊的作法產生了一定的危害,但這種危害後果的責任也絕不應該由導遊一個人來承擔,而應該由造成這種後果的所有的相關的人一起來承擔。

那麼,我們來看看,逼良為娼的人都有是哪一些呢?

首先是旅遊者,旅遊者似乎是很無辜:我交了錢,你就應該給我提供服務,為什麼還要強迫我購物主、和參加自費?可是作為一個有著正常思維的人,都應該知道一個基本的常識,商品和服務的價值和價格是有一個基本的平衡點的,不能嚴重地背離。你是交了錢,可是你交了多少錢呢?難道你認為你所交的幾百塊錢真的就能買回幾天的三星級以上酒店住房、餐飲、空調旅遊車、景點門票及導遊、全陪、司機幾天辛勤的服務嗎?當你在參加旅遊團時,在被告知必須參加數個自費旅遊專案及數個旅遊購物點時,你依然來參加這個行程,這是旅遊者經過思考後的一種承諾。所以,這樣的消費者在被要求參加自費旅遊專案時,是不應該抱怨和投訴的。至於購物,旅遊者可以不購買,也可以購買,但導遊卻有權利帶他去合同規定內的購物點,對此,他也不應該抱怨和投訴。因為這是他知道或者應該知道的,他在交錢參加旅遊團已被告知的。

5、為什麼會有今天(3)

有時旅遊者抱著一種奇怪的心理,報名時只選價錢便宜的,可是參加旅遊時,卻以最高的標準來要求,或者提出合同約定之外的一些要求。應該講,這是一種不誠信,也不怎麼高尚的行為。俗話說的好,一分價錢一分貨,出不同的價錢,必然是享受不同的接待標準。有不用購物,也不用自費的旅遊團呀。它比普通的旅遊團貴,你可以去選擇。但若你只選擇了那種需要參加自費旅遊專案,合同中也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