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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於欣賞。有誰會懷疑林方文是最好的呢?他只是欠缺了新的刺激。
終於,林方文拋下了他的佛經、他的漫畫,還有教堂的彩繪玻璃和那些卡通片,重返那個他最愛的、既令他快樂、也令他痛苦的世界。
看見他重新提起筆桿寫歌詞,看見他再一次拿著我很久以前送給他的那把樂風牌口琴,吹出每一個音符,我的心情竟然有點激動。有那麼一刻,我巴不得把他藏在我的子宮裡;那是一個最安全的懷抱,他不會再受到任何的傷害。可惜,我的子宮太小了,而他也已經長大了。
這一刻,他的頭枕在我的大腿上。我問他:
「我把你放在我的子宮裡好嗎?」
他的臉貼住我的肚皮,問:「環境好嗎?」
「不錯的,到現在還沒有人住過。」
「要付租金的嗎?」
「算你便宜一點。」
「地方太小了吧?」
「那麼,你變成袋鼠吧!」我說。
「袋鼠不是更大嗎?」
「你可以把我放在你的懷中的袋子裡,你去哪裡,也得帶著我。」
「這樣太恐怖了。」他跳起來說。
「你不願意嗎?」
「夏天太熱了。」
「但是,冬天保暖呀!」
「香港的夏天比較長。」
「你是怎樣也不肯把我放在口袋裡的吧?」
「我寧願住在你的子宮裡。」
「真的?」
「現在就住進去。」我跳到他身上。
「你會不會愛上葛米兒?」我問他。
「我為什麼會愛上她?」他露出一副不可能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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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瞭解你的音樂。」我說。
「她不是有威威了嗎?我才不要住進的子宮裡。」他說。
林方文真的願意長留在我身上嗎?有時候,我會寧願我們比現在年老一點。年紀大了,也沒有那麼多的誘惑,那就比較有可能共度一輩子了。這種想法,會不會很傻?竟然願意用青春去換取長相廝守的可能。
18
一天大清早,我在西貢市集裡碰到威威。他正在買水果。俊俏可愛的他,很受攤販歡迎。看到我時,他熱情地拉著我,問我為什麼會在那裡出現。我告訴他,我在附近採訪。
「記者的工作好玩嗎?」他問。
「可以認識很多不同的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