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沒有說一句話。強光照射下,這人雙眼微閉,像在練什麼功夫。偶爾睜開眼睛,卻流露出一副窮兇極惡的神情,兇狠的目光能直接將人殺死百次千次。

第二次訊問是從這天中午開始的,先將嫌犯從地下室裡押送到公安醫院換藥包紮,進行簡單地治療後,帶回這裡繼續進行審訊。到現在預審員就像走馬燈一樣,一撥一撥地已換了5撥,但遺憾的是仍沒能撬開這個嫌犯的嘴,沒有誰能讓他開口哪怕是交代一個字。江華和李軍也來了多次,都無果。李軍很鬱悶,他眼前桌面上擺著的審訊筆錄副頁上,只記錄了犯罪嫌疑人的名字叫金城,年齡29歲,L省F市人,可這些都是從他身份證上抄下來的,是審訊時必須做的一個程式,是由預審員填上去的。

在問答一欄,只有問,沒有答。

問:你的作案動機是什麼?接下來所有問號都空著。讓李軍更加鬱悶的是,這些都是自己寫上去的。

看著這幾行字,他哭的心都有。

因為金城一個字不吐,這對李軍這個當了10年刑警的警察的自信心來說是一個非常大的打擊。

李軍是郊區刑警大隊的一名優秀偵查員,為了進審訊組,他甚至都找到了郊區分局一把局長吳耀明的頭上,這位局長在刑警大隊當大隊長的時候,李軍剛從警校畢業。

此後他就一直跟著吳耀明幹,吳耀明對李軍很欣賞,說李軍腦子活,反應快,身手也不錯,是刑警大隊的一名得力干將。後來吳耀明像坐火箭似的升到了今天局長的位置,而李軍這個公認的得力干將卻一步沒挪過,至今,連個探長都沒幹上。這是因為李軍好酒成性,喝完之後就控制不住自己,幾次喝酒之後進入審訊室,因為暴打嫌犯,被多次投訴。

【第3章 零口供】

不得不說的是李軍確實是一個干將,他參與破獲的大案要案不計其數,其中參與審訊的重特大案件也不在少數。S市2002年和平區歌舞廳舞女失蹤案,“2002。03。13”殺人碎屍案,都是難啃的硬骨頭,其中一起案件的嫌犯是黑社會骨幹成員,嘴硬得很,他跟那人在審訊室耗了3天3夜,最終還是被他給撬開了。鑑於他在上述兩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現,分別榮立一等功和二等功各1次。

像這次遇到嫌犯不言不語進行冷對抗的情形,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是一件十分尷尬的事,無論你怎麼問,案犯都是一副不理不採的樣子。

那就用點手段吧,依然用強光照射這人的面部,在昏暗的地下室,不讓他睡覺,但這人根本就不在乎這些,他將自己完全封閉起來,遮蔽了外界的任何刺激。

在李軍身旁的江華其實比李軍還急,做為刑警支隊重案大隊的副大隊長,連讓嫌犯開口說話都做不到,還談什麼拿口供?這簡直是奇恥大辱嘛。

從前,李軍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怎麼了,就是喜歡喝酒,而且是每喝必醉。

對於解決職務問題,他也努力過爭取過,可一到提職的時候有人就舊事重提,說他不能擔當重任,即使上來了也會因為喝酒誤事。時間荏苒,轉瞬10年過去了。跟他一起畢業的,都當了分局各個派出所的所長,最差的也是個副所長,有的甚至在市局要害部門當上了科長、副處長。這就是差距,這差距都是自己造成的。李軍多次提出離開刑警大隊到其他單位去工作,卻沒有被批准,吳局長要他哪裡跌倒在哪裡爬起來。是自己無能?以前也是這麼審的啊,總結一下就是這個傢伙如同茅坑裡的石頭--又臭又硬。

前不久,妻子受不了他酒後失態,跟他離了婚,女兒跟著妻子走了。

那一夜,他喝得酩酊大醉。

第二天早上,他摔碎了家裡所有的酒具,包括從技術科要來的那個大玻璃缸,裡面泡著的是人參酒,是他準備過冬時喝的。他宣佈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