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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開一本書發呆總是比桌上空空的發呆令人自在。不知道是不是學生時代留下的毛病。
何均池百無聊賴,只得掏出手機擺在桌上。
他不擅長用手機並不代表不會用。他甚至有一個持續了幾年的習慣——貼吧簽到。
簽到這種事一旦形成習慣就會很自然的延續下去,就算不看帖,不聊天但一定會簽到。
何均池完成了日常的簽到任務,無所事事的擺弄手機,居然鬼使神差的進入了一個貼吧,首頁的一個帖子吸引了他的注意力——這位樓主的名字他有些眼熟。
何均池想了想,看漫畫的時候評論區就有這麼一位樓主吧。一樣的暱稱一樣的頭像。
他用堪比蝸牛的手速給樓主發了一條私信,大致內容是樓主說的問題他何均池幫不上忙,但說不定群裡有人能幫,並留下了一個群號。
很快,何均池收到了回覆——“加不上群。”
怎麼回事?何均池核對了群號,沒有錯,但還是又將這串數字在對話方塊裡輸了一遍。
這一次,對方簡直是秒回,“還是加不上。”
“這樣吧,你加上我的企鵝,我拉你進群。”何均池回道。敲完這串字,他忍不住抹了抹額頭上的汗。不是氣溫升高了,而是打這一串字他耗費了不少HP。並且,他一個標準的潛水黨,只聽說過能夠拉人進群,具體怎麼拉?等等,他先百度一下。
給了對方企鵝號,很快就收到新增好友的請求。還是和貼吧一模一樣的暱稱、頭像。何均池嘴角露出一抹笑,他喜歡這位朋友的暱稱和頭像,非常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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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如常。
何均池沒有再和那位朋友聊過。他的企鵝號裡不過是多了一個不說話的好友罷了。
他的列表裡這樣的人有且僅有這麼一個。
他的朋友幾乎都是在他還只話嘮不閒散的那段時光裡交到的,曾一起掏心掏肺的暢聊不切實際的未來和欲與天公試比高的夢想。現在這些朋友大多都出國了。因為時差和環境的差異,從話題變少直到不再聯絡……何均池不知道朋友們的夢想有沒有實現,現在的生活是不是當年想要的未來,但他仍為能遇到這些朋友感到由衷的開心。
至於他自己,想起曾經那個說著想當小說家,想寫《海賊王》那樣宏偉的大長篇小說的自己,只能苦笑一下了。夢想既沒有實現,也不再有當年的熱血。
開啟電腦,何均池鬼使神差的又進了貼吧,相當醒目的位置上又是那個熟悉的暱稱。他點了進去,是一篇溫暖的小說,雖然才更新了幾章。他一口氣讀了兩遍,篇幅不長,卻花了近一個小時。
別人看書都是用眼睛一掃而過,何均池卻是近乎默讀,一個字一個詞的慢慢看。
這篇文,他看得更是尤其細緻,劇情全都記得一清二楚,最喜歡的描寫手法也分析了個七七八八。這是他二十多年來看得最仔細的一篇小說。只有一個原因,這位作者的文風他太喜歡了!
文中有一段對主角賴床的描寫,何均池尤其喜歡,激動不已的抽出鍵盤噼噼啪啪開始敲字,他用手機打字非常慢,但電腦打字還算能看。把心中想說的全部寫下來,按下“傳送”,他自己先怔住了,居然有這麼多!
幾小時後,作者回復了,對長長的一段評論相當驚喜,也給了何均池一個暱稱——賴床君。
何均池看著“賴床君”三個字,忍不住揚起了微笑,真是一個寵溺的稱呼呢。
他晚上睡得早,清晨七點多就自然醒了。但偶爾看書到凌晨三四點時,他也會賴床到第二天中午。
他笑著回覆了幾句。抬頭看向窗戶,瞥見自己燦爛的笑容,這才發現,和這位漸漸熟悉起來的陌生人說話時從始至終都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