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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好笑的。”他對著玻璃窗上映出的自己擠了擠眼睛,“一定是喝醉了。”
但他既不喝酒也不抽菸。
那就是寂寞了。
但他二十多年來壓根不知道寂寞為何物,天亮了看書、寫小說,餓了吃飯,閒了喝茶,天黑了睡覺……哪怕四年前失戀時,他也不寂寞,只是痛徹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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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均池吃過晚飯後照例慢慢的走到公園,沿著人工湖邊緣的鵝卵石小徑走一圈,再步行回家,一共六公里左右。因為他走得極慢,心中什麼也不想,從來不會覺得累,他稱其為真正的散步。
以前,何均池散步後會洗個熱水澡,然後躺在沙發上聽音樂,他喜歡七十年代的搖滾,九十年代的港臺流行歌和電影原聲。
現在,何均池散步回家後,總是迅速衝一個澡,開啟貼吧看作者君(何均池不知道該稱呼他什麼,於是暗自這麼叫著)連載的小說。
一段時間裡,作者君幾乎每天晚上八、九點都會更新小說,何均池也習慣了在這個時間看作者君的小說,而暫時停掉了每晚都會聽的音樂。
對大多數人來說,一邊聽歌一邊看書,是極高的享受。
但放何均池這裡就行不通了,他不能一邊聽音樂,一邊看書。他這個人,說好聽了是專注,同一時間只做一件事。說不好聽,就是蠢,他人太蠢了,所以看書時會被音樂牽走注意力。
不過,萬事有也例外,比如寫作,何均池尤其喜歡在寫作時聽歌,有沒有聽進去卻只有他自己知道了,或許只是一個習慣罷了。就像他的一個朋友,只要在家就會開電視,習慣在電視裡傳來的熱鬧聲音中做事,至於電視中播放的究竟是什麼卻不大重要。
這天晚上,何均靜靜地坐在沙發上,開啟手機貼吧(這也是何均池最近的一大變化之一,他發現,用手機看小說非常方便)。今晚上的他和最近一段時間每天晚上都一樣,但作者君卻不大一樣——今晚沒更新小說。
何均池放下手機,拿了一本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勉強翻了幾頁,卻完全看不進去。再拿村上春樹的《1Q84》,村上是他最喜歡的作家,應該沒問題了吧。但還是完全看不進。
他滿腦子都是作者君的小說,那麼簡單幹淨的文風,那麼細膩的情感描寫。像戀愛。
他放下書,重新整理了兩遍沒有更新的帖子,留下了簡簡單單的兩個字——“等更”。
晚上十一點多,作者君回覆何均池:“我現在就寫,一個電話打了三個小時,思緒好亂啊,感覺。”
何均池看著,他自己都不懂的心理變化俘虜了他——多好啊,不知道哪位好運的朋友和他能夠聊三個多小時,如果我也可以和他聊三個多小時該有多好。
他所知道的此時的心情是羨慕,不知道的是還未怦然的心動。
【未完待續】
作者有話要說: 開新坑了~
每天下午6點準時更新
這是我發的第一個原創長篇,各種問題各種不足歡迎小天使們拍磚
廢話不多說,碼字去了,加油加油!
☆、02
02“你睡得挺晚的,習慣晚睡?”“不是,等著簽到。”
何均池的書房大方雅緻,是他親自設計的——進門的右手邊擺放著一張柔軟寬大的沙發,沙發旁一盞落地臺燈,燈光柔柔的落在地上。每天晚上他都喜歡躺在這裡聽音樂或者看書。
房中的電腦桌有些擁擠,因為上面除了臺式電腦還有一臺Thinkpad小黑本。書桌卻很寬敞,只有一疊得力便籤和裝著幾支百樂中性筆的筆筒。
房間左邊是整面牆壁的書櫃。他的書櫃和尋常人家的不太一樣,是他特別定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