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李銀河。如果她當初不翻譯《虐戀亞文化》一書,這個案件或許就不會發生。但是,我們不應因此而怪罪她。比如,有的學者是專門研究自殺行為的,但這並不代表該學者慫恿讀者去模仿文章中的自殺行為。同理,李銀河雖然描述了某些帶有暴力和傷害性質的虐戀活動,也並不是鼓勵大家去模仿。我記得有個電視劇叫《還珠格格》,裡面的人物整天飛來飛去的。我想,有理智的人是不會到陽臺上模仿的。

此外,這個虐戀案件與李銀河所描述的一般虐戀活動還是有很大區別的。李銀河認為,虐戀活動雙方應當在活動之前就角色分配、活動內容、安全詞等做詳細約定。受虐方一旦無法承受,施虐方應當立即停止。而袁進的行為完全違反了遊戲規則。因此,袁進的行為造成了嚴重的後果也自然是理所當然的事。

因此,我們應當吸取這場命案的教訓,正確地看待虐戀活動。如果讓筆者用一句話概括如何看待虐戀,那我不禁要說,虐戀是一種非理性的活動,但我們應當理性的看待它。

①參見《虐戀亞文化》,序言

②“快感的延伸——析李銀河《虐戀亞文化》”,《光明日報》,2002年8月14日

③參見《虐戀亞文化》序言,2頁

④“性社會學在中國的曙光”,1998年03月,《中華讀書報》

⑤參見《虐戀亞文化》

⑥本節個案基本都來自於《虐戀亞文化》,解析的內容則既參照了李銀河的觀點,又有筆者自己的思考

⑦參見《虐戀亞文化》

⑧文健:“一個大學生為“虐戀亞文化”付出的代價”,《南京時報》,200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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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問題

1,性別的塑造

我的家雖然在東北,可夏天依然熱得很。那年夏天出奇的熱,而我只有一雙運動鞋。於是,我去那家熟悉的商店,準備買雙涼鞋。那家商店的涼鞋很便宜,不過涼鞋被混雜地放在了一個櫃檯上。在那裡,我看到了一個同來買涼鞋的男孩。他在櫃檯前,翻找著自己喜歡的涼鞋。一會兒,他選重了一雙,然後,他向老闆詢問價錢。末了,他又問,這雙鞋是男式的,還是女式的?我湊過去看了一眼。那雙鞋的款式比較中性,我覺得男人、女人應該都能穿。於是,我告訴了他我的意見。他卻有點不放心的樣子。他雖然非常喜歡那雙鞋,卻擔心買錯了樣式,他說:“一個男孩怎麼能穿女式的鞋?”

這時,我忘卻了夏日裡翻滾的熱浪,轉而陷入了沉思。我們通常認為,花衣裳只有女孩能穿,而男孩不可以;運動裝適合男孩穿,而女孩不適合。與此相似的要求是,女孩可以哭,而男孩不可以;男孩可以淘氣,而女孩不可以等等。我想知道的是,我們的這種思維方式是如何產生並維持的?後來,我發現“男孩淘氣、女孩愛哭”這些性別特徵並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教化的結果。筆者把這個過程稱為“性別的塑造”。下面,筆者沿著人的生命歷程探尋一下我們的性別是如何被塑造的。

這是一對年輕的夫婦,妻子已經懷孕。他們就快有擁有小寶寶了。孩子是男孩還是女孩?這是他們最為關心的問題之一。妻子懷孕期間,夫婦二人會對此不停地猜測,併為孩子準備著兩類名字,為男孩準備一類,為女孩準備另一類。這兩類名字是完全不同的。事實上,孩子的生理性別決定了他(或她)應該用什麼型別的名字。一般來說,如果生了男孩,會叫“強”、“健”、“亮”等等;如果生了女孩,會叫“嬌”、“玲”、“靜”等等。而這些名字本身就反應了家長的意願。社會的教化也從那一刻就開始了。

後來,一個生命呱呱墜地了,他(或她,後文用他代)如同一張白紙一樣純粹、乾淨。不過,他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