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制度、法律、錢幣、對外關係等方面,加上對江南的統一。他的一大歷史貢獻就是,廢除了曹魏以來的九品中正制,開創科舉制,以考試取士。所以隋文帝楊堅在中國歷史上還算得上是一個有功績的皇帝,他對政治體制包括法制的改革,對於唐朝的體制是個直接的影響,實際上,唐朝的體制基本上是隋朝時的翻版,一般我們對唐朝的評價很高,但是,唐朝的很多的制度卻是在楊堅的時候確定的,所以,我們在高度評價唐朝的唐太宗以及盛唐風範的時候,還是應該把功勞分給楊堅一點公平些。這就像我們景仰漢朝的鼎盛時,不應該忘記秦朝的功績:漢朝的政治、法律制度基本上是繼承秦朝的。因為秦朝的短命以及秦二世的暴虐,我們對秦朝的看法偏激了一點,不太公正,有點以成敗論英雄了。

北周的官僚體制基本上是效仿原來西周時期的《周官》即《周禮》的形式,但實際上很亂。隋文帝即位不久,採納大臣崔仲方的建議,“依漢魏之舊”建立中央機構。在中央設立三師、三公、五省。掌握政權的的是五省,三師是榮譽稱號沒有實權。三公雖然也有僚屬,也參與國家政務,但僅僅是顧問性的機構,沒有實權,也不常設定。皇帝是全國軍事、政治、經濟的最高主宰,擁有絕對權力。

執掌國家政務實權的是五省,即內侍省、秘書省、門下省、內史省和尚書省。內侍省是宮廷的宦官機構,管理宮中事務。秘書省掌管書籍曆法,事務較少。

以上二省在國家政務中不起重要作用,起作用的是其他三省,這就是後來被唐朝繼承的三省制。三省輔佐皇帝處理全國軍政要務。門下省和內史省都是輔助皇帝的決策機構,內史省是起草詔書的機構,門下省則負責封駁,即審查機構。最後執行詔書的機構是尚書省,同時負責日常的政務,管的事最多,為此下設六部,分管各項政事。三省的長官:尚書令(尚書省最高長官,並設左、右僕射各一人為助手)、納言(門下省最高長官)、內史(內史省最高長官),都是宰相職務。六部的最高長官稱尚書。吏部,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和調動;度支,後來改成民部,掌管全國的土地、戶籍以及賦稅、財政收支;禮部,掌管祭祀、禮儀和對外交往;兵部,掌管全國武官的選拔,和兵籍、軍械、等;都官,後來改成刑部,掌管全國的刑律、斷獄;工部,掌管各種工程、工匠、水利、交通等。開始的時候,六部叫做六曹,即六個辦事機構。

隋朝的五省六部制,形式上是繼承漢魏舊制,實際是總結了秦漢以來的統治經驗,發展和加強了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制度,可以防止外戚大臣專權篡位和地方勢力分裂割據。三省六部的官員品位不高,職權有較明確的分工,有利於皇帝集權和任免官吏。

除了五省六部,還有御史臺、都水臺,十一寺和十二府。這些後來基本上成為日本大化革新時參考的內容,如日本的八省制即是把五省和其他的機構融合而成的。到現在為止,日本的行政機構的名稱還保留了隋唐時期的名字:中央的省相當於我國中央的部,但其地方機構是縣,縣長官知事是標準的中國古代名稱,級別相當於我國的省長。其他如北海道、東京都、大阪府,都是從中國學來的名稱。包括日本的和服,日本的仕女長相、裝束等等,都是和隋唐時期的中國文化極其相似的,這不是巧合,而是直接學習的結果。

對於地方機構,楊堅也進行了改革,隋初地方行政機構,沿襲北朝的州、郡、縣三級制。北周時,設定郡縣很多,“或地無百里,數縣並置;或戶不滿千,二郡分領”,形成“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的龐大地方行政機構。583年,隋文帝接受大臣楊尚希的建議,精簡地方機構,撤消境內五百多郡,把州、郡、縣三級制改為州、縣兩級制。州設刺史,縣設縣令。同時,還合併一些州縣,裁汰一批冗官。這就大大節省了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