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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進晚餐。他聽完前因後果之後由衷慶幸道:“幸好碰巧發現新的犧牲者,不然也抓不到剁腳魔。”
“其實一開始我就知道兇手是女子。第一次看到屍體的時候給我一種怪異的感覺;除雙腳外沒有其他傷口,不像是為享受殺人的樂趣而殺人。既然如此殺人動機是什麼,又為何要剁掉人的雙足?我得出一個簡單得結論:不想讓某人離開。之前的事件應該和解剖實習一樣,全是為最終應用所作的練習。如果是男人用斧頭之類的更簡單吧?”
只能藉助專門的工具,因為是柔弱的女人。
當時她摔下樓前的一抱我就知道是她——即使經過好幾天仍然沒有消散仍濃郁沁人心脾,桃花和血的香味。
“這麼說她——”
“對,這一連串殺人事件都是因為她想留下既將調職的孫醫生。生性怯懦,只有在接觸器材的時候才有勇氣的她不敢表白,最終想出這種偏激的手段。”
“真是悲劇,本來情意相投的兩人只淪落到這般的地步。” Dr王嘆息道。忽然他想起什麼瞪大眼直直的盯著我;
“護士應該知道那時候解剖室會有人,怎麼能把屍體放在那裡?而且警衛呢?”說著他抿起發青的嘴唇自動消音。
護士沒有把屍體運回解剖室,自然也不可能有人看到這一幕。如果不是因目擊現場而被殺害,莫非是……
我微笑著舉起酒杯;
“舉手之勞。”
自己調製的雞尾酒當然是要自己喝下去,不是嗎?
外傳 番外篇——槍
(更新時間:2005…4…10 0:18:00 本章字數:2690)
大學畢業後,我進入一所閒散的生物研究所。
父親也對我管膩了,就這麼隨我而去。其實,我選中這裡不是因為我喜歡生物,而是因為陳若新在這裡——她可是唯一活著的可以威脅到我的人,自然要好好監視——當初之所以和她進入同所大學也是為此;沒想到這個決定會給我帶來如此之大的幫助。
這要從我成為正式組員中的‘獵人’說起。
‘獵人’顧名思義,專職獵殺。除我之外還有兩個獵人,不過他們在別處執行任務我還沒見過。一開始還罩得住,越到後來我就越發現槍的重要性。想想看,人類發明中最便於攜帶的具有殺傷力的武器;殺人的效率自然也很高。本來我是礙於用槍會留下諸多線索,例如硝煙反應,彈道痕等等從不用槍;現在我已經成為‘人民公僕’,克里斯都說了殺人合法(克里斯:“冤枉啊!我可沒那麼說!”),自然不用計較這些了!所以如何學會用槍成為我的一個難題。
這個時候,我的好朋友——陳若新顯示出她超凡的用槍天賦(其實她是美國華裔大老闆的女兒,自己不但有持槍許可證,收集的槍支都能供給一個軍隊;不過得知這些是很多年以後),將我這個從沒有實戰經驗的‘通訊兵’訓練的頭頭是道,也讓我漸漸愛上槍。
這種神奇的武器可以遠距離狙擊,只要你掌握的好,工具配備齊全它甚至可以不受時間、地點及光線的限制,做到一擊必殺。
我愛用槍,即使我更喜歡使用卡片,即使還沒有趕得上超級槍迷陳若新愛到瘋狂,我對仍然槍愛不釋手。不僅僅因為槍擊產生的屍體比較完整,我愛它,因為我瞭解它,它是我血色人生中忠誠的伴侶。
沒有殺過人的不會知道臨死前人類的意志力能夠多麼頑強!只要一個細節,獵手就會變成獵物;想當然瞭解自己生命所繫的武器是制勝的關鍵。我熟悉槍上的每一道刮痕,開槍後分布在槍管上的每一絲餘熱。
我愛它,因為我還不能掌握它。如果我使用它像使用卡片一樣拿手,我就不會這麼愛它了吧?因為無法完全掌控,所以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