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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外長,從何開議之言,分明是謊言也。孫總長將與日使會談筆記(此是外部向來與各使會見都有筆記)呈閱總統,總統閱後大不為然,謂我已囑咐不要籠統商議,慕韓(孫字)何以如此糊塗,初次見面即逐條指摘,發議論,以後何能繼續商議。慕韓荒唐,太粗率,不能當此任,當晚即囑楊杏城(政事堂左丞)徵得陸子興同意(時陸任政府高等顧問),翌日,即令陸徵祥任外交總長,孫調稅務處督辦。外人稱其捷敏,日本則有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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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外交大樓中日開會議(1)
到一月下旬,在外交部大樓開議,列席者,我方外交總長陸徵祥、次長曹汝霖、秘書施履本,日方公使日置益、一等書記官小幡酉吉、通譯官高尾亨。我與陸總長以此次會議,關係重大,聚精會神,從事討論。首次會議,日本公使先致詞,大旨謂此次所提條件,為兩國永久彼此親善起見,希望從速議定等語。陸總長亦致詞,答以中日兩國真似唇齒相依,自應互相親善,本席一向主張兩國親善,並引前在總理任內,財政聘阪谷芳郎男爵為顧問,交通聘平井博士為顧問,法律聘有賀博士為顧問為證。日使說,久仰貴總長曆辦外交,譽滿歐美,今日得與貴總長商談,深為榮幸。這次敝國對此事極願速結,故擬每星期開會五次,每次從下午二時開始。陸總長答以每週五次,我身體素弱,且部中每週須接見公使團一次,改為每週三次如何?日使即表同意。陸又謂,會議記錄不必互相簽字,日使亦照允,並宣告會議沒有發表以前,不能對外洩露。陸亦應允,並雲會議應照原條件循序進行,議決一條,再議一條,日使亦同意。遂開議第一條,日使說此係既定事實,惟日本接收時年限已過大半,故請照原約年限,重新更定。陸答當東三省會議時,那時年限已過,貴國全權已允繼承俄國未滿的年限,何以現在又要重定?日使謂重定年限,於原則並無變更,希望照允。略加辯論,即予同意透過。日使笑謂,貴總長真是明白痛快,希望其餘各條,都能這樣的痛快商定。
第二次會議,即議第二項,日使謂膠澳租借地德國所得之權益,日本致德國最後通牒時,已宣告無條件讓與日本。俟德讓與後,為尊重貴國主權,應請中國承認。至該項租借地(指青島),俟日本向德取得後,完全交還中國。陸氏答以日本與德國宣戰時,宣告取得德國租借之膠澳全境交還中國,並沒有提到其它權益。日使謂日本攻佔青島,一為協助協約國,一為尊重中國主權領土,故特宣告取得後交還中國。其中權益,自應由日本繼續一併取得,將來開和會時,自有商定適當之處置,故不必先向貴國宣告。現要請貴國承認者,即是和會商定之辦法,與當年日本得了俄國的權益,請中國承認同一意義。陸氏答以既要將來和會商定,現在不必先行承認,俟和會開時再看情形,何必先行宣告。日使則謂日本取得德國權益,可謂既定事實,現在商定大旨,可免將來再費口舌。陸又答以攻佔青島還有英國參加,不單是日本一方面的事。日使謂英雖參加,但日本出力最多,犧牲最大,如何商定,英國決無異議。我方始終不允先行宣告,日使謂,請先商一範圍,只限於青島有關連之事,決不越出範圍。彼此辯論很久,直到散會,沒有解決。
次會日使提議,先議東北路礦問題。我方答以東三省會議錄,有不能再設並行線之約,此條有違前議。日使謂此次商議者,系南滿與內蒙之交通,與前會議是兩事。該處地壤相接,商業日繁,僅是古老運輸工具,不合實用,非敷設鐵路不能發展商業,此舉於地方大有裨益,並非為日本設想。我方以蒙人風氣未開,恐遭反對。日使笑謂,現在內蒙人民與東省人民無異,他們亦願意修造鐵路,便利交通,決不反對。磋商結果,記得先允一路,以後再看情形,路線記不清了。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