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居然不告訴我!”蘇樂痛心疾首。十幾年的兄弟就是這麼做的!他們仨揣著經書去潭柘寺,只有他揹著零食去,跟個傻帽似的。

戰場無父子,情場無兄弟。雖說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但子競是寧可斷手斷腳也不願裸奔的。

“沒書也沒關係,到時候你可以逛逛寺廟,那兒很漂亮。”暮歌抿唇而笑。

子競自然是有備而來的,知道暮歌一直有在讀佛經以後自己也開始讀了,還變著法子知道了暮歌最喜歡的一本,也開始悉心誦讀。和語文英語不同,佛經能請教的問題更多,任何道理都能拿出來討論,而暮歌的回答也更加歡喜更有耐心。

暮歌越過蘇樂率先朝自家車子走去。子競跟自家司機打了聲招呼讓他傍晚再來接,然後立刻跟上暮歌的腳步,經書被他抱在手裡,很顯眼,暮歌幾乎是立刻就找了話題起頭。

“你誦讀到第幾部分了啊?”

“第七部分,利益存亡品。”子競和暮歌並肩而行。從背後看去,一高一纖細,少男與少女,四周的光線柔和了下來,清風習習,異常和諧唯美。

“不知為什麼,最近誦讀時會頭暈,心裡有很多疑惑和雜念,幾乎讀不下來了。”子競皺著眉頭,低頭疑惑的樣子很溫柔。

暮歌一聽就笑了,轉身仰視子競。“那是因為子競以恭敬心和懺悔心護念,誦經是取功德,貴在虔誠。”

聞言,子競深深地笑開。

暮歌覺得今天子競的笑和以往不一樣。子競長得好,濃眉大眼,目光深邃。此刻一笑,竟是驚豔。原來男孩子也能這麼好看。暮歌的心緒突然亂了,生生紅了臉,看得子競也痴了。

四周霎時安靜,心頭麻麻亂亂的,暮歌覺得自己又要呼吸困難了。

晨歌站在家門口,挑眉觀察了許久。看看賀子競,再看看蘇樂。決定兩害相比取其輕。

“兄弟,我恩准你和我看一本經書。”晨歌搭住蘇樂的肩向前走,兩人一副哥倆好的模樣。

恩准?蘇樂眼角一抽。

正文 何處惹塵埃(六)

愛情,是一種嚴重的精神病。

你看,真的沒什麼道理好講的,再怎麼理智、再怎麼囂張的人,遇上愛情,統統變得幼稚低能,甚至違背本能。

按說賀子競這個人,只有他陰別人的份,哪有他被人陰的時候。可今兒,他卻本人狠狠玩了一回陰的。說起來也無傷大雅,就是折騰人。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四人潭柘寺一日遊。那個女孩子,弟弟自然不說,時刻粘著姐姐,另外兩位也不遑多讓。可總有落單的時候。

潭柘寺這樣的千年古剎,深處其中很容易讓人心生感觸,甚至面對一棵普通的樹時都能產生悲天憫命的情愫。當時子競一個人坐在殿外的欄杆上,發呆。倒是沒有想其他的,就是突然想,自己怎麼就栽在凌暮歌手裡了。本來不識情愛,彼此,才十五歲啊,還是稚嫩的年紀,可卻因為她,他在突然的某個瞬間頓悟成仁,甚至有了這輩子非她不可的悲壯。

時間勻速,能改變一切,可真正讓人心變質的卻是某個瞬間的心靈衝擊。愛情之於子競,全然陌生。可,狹路相逢,金戈無聲,兵不血人,十五歲的少年,突然就懂得了愁滋味,偶爾,竟還發覺已識滄桑。

“誒,想什麼?”身旁的欄杆上突然跳上來一個人。此前充滿敵意的凌晨歌。

子競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於是只是聳聳肩。

“喜歡我姐吧?”

“很喜歡。”坦坦蕩蕩。

“真可憐。你是別人,對我姐來說,家人才是最重要的。”幸災樂禍。

“如果將來我也成了她的家人呢?”不知道怎麼,就和這個少年聊起了這些。凌晨歌該是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