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情況下,總是由接受者(有受虐傾向者)而不是由施予者(有施虐傾向者)來安排和控制活動的內容和程度。受虐者清楚知道能喚起自己性慾的疼痛的程度,因此他們在性活動之前大多與伴侶協商妥當,使自己所能承受的疼痛限度不致於被超過。在金西收集的檔案中,有一部虐戀活動的記錄片,其中有這樣一個情節:一位施虐者把燃燒的蠟燭油滴在被捆起來的伴侶的###上。但是,在做這件事時,他極其仔細地觀察受虐者的表情,當他看到對方快忍受不了時,就會把蠟燭移開,直到蠟油冷卻。一位觀察者說:我突然意識到,實際上是受虐者在控制著施虐者的手。

有人甚至認為,虐戀行為可以被視為受虐者的自蔚活動在戲劇舞臺上的演出。施虐者所出演的角色是為了幫助受虐者實現他的幻想。受虐者對整個表演的控制權和導演權必須受到施虐者的尊重。如果施虐者超出了約定的角色,例如,如果施虐者把受虐者鞭打得太厲害,超過了受虐者的忍受限度,如果施虐者對自己所扮演的角色過分投入或者過於自行其是等等,整個遊戲就失敗了。當然,在一次成功的虐戀活動中,雖然是受虐者在控制整個事件過程,但是施虐者必須有很好的直覺,知道什麼情況下應當繼續,無論受虐者在怎樣哭喊、抗議;什麼情況下應當停止。

虐戀群體的第四個特徵是,受虐者多於施虐者。弗萊德 (Nancy Friday) 在她對3000名男性的性幻想的調查中發現,在這些男性的性幻想中,統治女人的慾望似乎是個例外,而不是規律。在她的調查物件中,男性受虐與施虐的性幻想的比例是四比一。她的調查結果與對賣淫業的調查結果相符:她們的顧客中,花錢做受虐者的人數要超過做施虐者的人數。男人幾乎像女人一樣喜歡在性幻想中選擇受虐的角色。

對這一現象有這樣一種解釋:在虐戀活動中,施虐一方比較費力,他 (她) 必須掌握所發生的一切,發明各種情節動作,注意掌握限度,不能使對方受到真正的傷害,而受虐一方只須聽命而行,比較輕鬆。因此據圈內人說,受虐者的比例總是大大超過施虐者的原因在於人性的懶惰,以為去做事不如聽命去做事。傳統兩性關係中一向由男性佔據的光榮的統治地位,在虐戀關係中無論對男人女人都喪失了吸引力。由於需求巨大,社會上已形成了一個被稱作"為受虐傾向服務者 (masochist servers)"的人群,他們並不一定是喜歡統治角色的人,但同意扮演這一角色。除了心理原因,受虐角色更吸引人是因為它收益更大:受虐一方總是處於注意的中心,是虐戀戲劇中的真正消費者;施虐一方只是在滿足他或她的慾望,是虐戀活動中的服務方。

虐戀關係的第五個特徵是,施虐傾向和受虐傾向往往出現在同一個人身上,即虐戀的主動形式與被動形式常常發生在同一個人身上。這是弗洛伊德最先提出的看法,他說:"一個在性關係中能夠從對他人施加痛苦中感到快樂的人,也能夠享受從性關係中接受痛苦的快樂。一個有施虐傾向的人通常同時又是一個有受虐傾向的人,雖然這一變態的主動或被動方面在他身上發展得更為強烈,在他的性活動中表現為主要傾向。" 他認為,施虐者大多有過受虐的經歷:恰恰因為施虐者自身曾經有過將快感與痛感聯絡在一起的體驗,他才能夠透過施加疼痛獲得快樂。如果一個施虐者從來沒有親身體驗過將痛感與快感聯絡在一起的受虐經驗,他很難從他人的痛苦中發現快樂。而且,弗洛伊德還認為,這種對立面的結合"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他將這種現象同雙性戀中男性氣質與女性氣質的結合聯絡起來,這兩者的區別和對立在心理分析中常被表述為主動性與被動性的區別和對立。

但是,一些虐戀者從個人經驗角度出發,不同意這一觀點,例如馬庫斯就說過:"作為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