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讀一遍這些材料,看看這個案子是關於什麼的,對吧?”我問。

“說得沒錯,開始吧。”

兩分鐘後,我說,“雷切爾,我有一個問題。”

“什麼?”

“是我弄錯了,還是瑞安編造一個叫詹姆斯的傢伙上吊自殺?”

“是的,我想是他編的。”雷切爾說,“瑞安是個精細的傢伙。”

“是啊,夠細緻的。”

這個假設的案件牽扯到一個叫“詹姆斯?達根”人的妻子,達根在軍事基地上吊自殺了,假設是在肯特州,情況非常可疑。我們要討論和研究的問題是,達根的妻子被司法機關禁止適用聯邦民事侵權索賠法是否合理,美國政府是否對達根的去世免責?如果不是的話,在他死亡之前,軍事人員接到他妻子緊急呼叫卻疏於援救是否應承擔責任?

幾分鐘後,雷切爾也提了個問題,“你看到了嗎?這半英寸厚的材料中有好多關於這個傢伙自殺的詳細圖表,還有這些難懂的醫學名詞。什麼‘唾液掛在他嘴邊,一臉平靜’,什麼‘審查面板表面和骨骼結構顯示,沒有任何進一步的資訊’,‘實驗室資料顯示他的尿素氮和肌氨酸酐低,雖然CK高,而且發現了痰生葡萄球菌’?這都是什麼呀,我一點都不懂。我選擇上法學院而不是醫學院真是有原因的。”

“今天是星期四,已經五點了。”我說,“我們該去和凱蒂和伊麗莎白碰面喝幾杯了,快走,明天再去想唾液和肌氨酸酐吧。”

雷切爾和我死心塌地要贏這場比賽,模擬法庭是我們法律經歷中第一次一對一的競爭,我們一定要贏。我們還沒見過對手,但是我們已經有一種不可名狀的衝動,想把他們當成成熟的葡萄榨成汁。把案情搞清楚後,雷切爾和我開始分頭行動,我們用了一個月的時間做了深入細緻的法律研究。我們尋找能支撐我們立場的相關案件,我們看學術論文、教授著作,一切能增強我們理由的材料都要看。我們分別寫了長達30頁的巧妙綱要,定期和瑞安會面討論達根夫人案件的程序(我們通常在週五上午見面,瑞安明顯是個宿醉鬼。當他從酒精殘留物中清醒過來的時候,就會興致高昂地讚揚我們的創造性勞動)。

模擬法庭(實踐、實踐、再實踐!)(3)

模擬法庭開始前的一週,我們收到對方的答辯意見覆印件。如果說我對他們的意見沒什麼印象就太輕描淡寫了。

“雷切爾?你有時間讀這個嗎?”我問。

“這真是令人為難呢!”她說。

“難道這些傢伙精神上有缺陷嗎?他們是誰?我們在哥倫比亞法學院,是嗎?入學在某種程度上可是經過激烈競爭的呀?”

“哦,僅僅讀這些垃圾說明不了什麼。”雷切爾回答。

“不,是不會。我想我們最好把這些裝進書包裡。哦,等等——”我狐疑地說,“也許他們準備了秘密計劃準備口頭辯論時出擊?”

“有可能,我們必須準備。”

我們整個晚上都沒有安靜下來。反覆修改法律意見後,我們開始集中精力準備口頭辯論。我在公眾場合演講時容易猶豫不決、緊張、怯場。一想到站在對手面前辯論,當著法官的面(三個哥倫比亞法律校友),還有觀眾會在我演講時隨時走進來旁聽(據說他們是故意進來,看看我們有沒有出醜),我就會感到不寒而慄。雷切爾比我自信多了,她曾經是大學辯論隊的辯手呢。

那天晚上到來時,我們終於第一次見到了我們的對手,埃迪和迪倫。他們都是A組的,雷切爾和我從來沒有見過他們。他們像雙胞胎:又矮又黑,看起來有些嚇人,銳利的藍眼睛和過於膠凝的頭髮。如果說比身高的話,雷切爾和我明顯是贏家;如果比護髮品的數量,我們肯定輸;如果說比才能,那就等著瞧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