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切爾前半場辯論,她泰然自若,很有說服力,令人印象深刻。她的法律意見是經過反覆研究寫成的,回答法官的即席提問時也是振振有詞,非常自然。總之,雷切爾不僅知道怎麼寫,還知道怎麼賣。

我坐在馬蹄形演講廳裡,憂心忡忡,我不能辜負她的期望啊。我緊張地等待出場。忘掉勝利吧——我怎麼可能在眾目睽睽之下完成這項艱鉅的任務呢?

雷切爾的對手埃迪,簡直是個災難。她能夠立即回憶起案件的細枝末節,以增強她的論點,其實差別非常細微,有時甚至扯到了哲學立場上去了。我記得埃迪經常說“噢,嗯,我猜。這種情況下應該無罪的,但是要承擔一定法律責任什麼的。”

當輪到我走上講臺時,我的膝蓋因為恐懼而顫抖。我慌了神,不知道怎樣開口。我當時身穿黑色西裝(因為得看起來像律師那麼回事),汗水透過我乾淨的白色襯衫。我緊張地低下頭看我的便條,深呼吸,開始讀我準備好的演講。我還沒有讀完第二句話,一位法官就打斷了我的話。

“金小姐,我們進入真正的問題吧。達根夫人的案子是怎樣進展的?軍事警察沒有普通法上的職責營救達根先生,那麼他們的行為不能被視為失職。如果他們沒有職責,那麼怎麼可能違反職責呢?”

看來在這二十分鐘的演講中,我不可能輕鬆過關了,我深吸一口氣,“哦,尊敬的法官大人,很抱歉我不能同意您的基本前提。雖然沒有任何學說認為應該創造職責,為死去的達根先生負責,但是軍事警察的工作性質決定了他們有特別職責應該介入其中。有幾個州已經認可了這種做法,警務人員有普通法上的職責給予他人援救,這是由他們在社會中的獨特作用決定的。我尤其要指出的是,在我的法律意見書中,援引的李訴州政府、穆婁訴市議會案件中有相關規定。”

模擬法庭(實踐、實踐、再實踐!)(4)

法官點點頭,我繼續。

“禁止具有一般職責的警務人員給予救援,這種斷言不利於警務人員事後控制犯罪現場,也沒有給達根夫人任何安慰。”為了加強效果,我的手指輕敲講臺。

另外一名法官插進來了,“即使如此,作為一項替代方法,如果自殺未遂是不是就可以減輕政府的責任呢?”

“不是的,尊敬的法官大人。”我回答,“這個問題在最近發生的麥克勞林訴蘇利文一案中有談到——和本案有非常多的相似之處——法院堅決認為因為自殺未遂就減輕政府責任,對受害人是非常不利的。”

繼續。

我的時間很快到了,我回到座位上。這一切怎麼發生的?我怎麼表現得這麼好?我——一個害怕公開演講的女孩。我——一個在陌生人面前很難開口說一句話的女孩。我發誓,我抓住了每一個提問。我居然能夠振振有詞地說服法官,堅決維護我方立場。面對法官的即席提問,我從容不迫,神采奕奕。我自己都感到非常震驚,我發掘出了自己的潛質!

當然,我能有機會表現自己也是對手反襯的結果。輪到我的對手迪倫上臺時,他比他的隊友埃迪還要遜色。法官向他提問時,他結結巴巴,語無倫次。好像法官給了他個措手不及似的,弄得他完全沒有頭緒了。他不止一次對法官說,“嗯,噢,我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這個問題。”看他這樣,我完全沒有勝利的愉*,相反,我都替他感到困窘。在他口頭答辯的大部分時間裡,我都坐立不安,祈求整個事情趕快結束,因為我覺得很不舒服。

煎熬終於過去了,雷切爾和我實現了我們的願望:我們贏了。她被認為是我們四個人中法律意見寫得最棒的,而我呢,獲得了最佳辯手的榮譽稱號。我似乎開始邁向優秀人才了。

當法官們離開教室後,雷切爾和我興高采烈,互相祝賀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