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投入大量資源做產品開發、營銷與服務,而宏碁卻因為自己還有代工業務,無法全力在這一領域施展拳腳。自有品牌和代工的並存,讓宏碁在競爭力方面漸漸落於專業代工廠商之後。

再來看擁有遠大目標的“21 in 21”政策。宏碁曾制訂“21世紀在全球有21家上市公司”的“21 in 21”計劃,這一計劃帶來的後果是,五大子集團下面又有許多子公司與轉投資公司,每間子公司下又有相應的子公司,甚至連施振榮也曾言自己都搞不清楚宏碁集團下到底有多少子公司。“大家都想21 in 21,可是這些‘小宏碁’的業務範圍是否重疊、能否永遠獨立經營、領導人能否掌控等都是問題,結果是很不幸的。”佈局看起來很美,但各家子公司各自為政,執行不力,這更顯露出代工與品牌糾葛不清及集團資源無法整合的弱點。有宏碁高層以宏電的策略為例,認為策略制訂得雖好,但“宏電在資訊家電中最早佈局,也有大廠的客戶,什麼都有。可是這麼漂亮的佈局,要去執行才有用呀”。這種狀況讓施振榮意識到,“當某些人沒有擔當,組織又不能處理時,讓大家以為這樣也可以發展下去,最後當然會有問題”。

施振榮:處理內部危機比應對外界危機更重要(4)

除了宏碁自有品牌和代工並存的原因,導致自身競爭力減弱,以及5個子集團過度擴張導致重複投資,從而使宏碁產品的售價和利潤進一步下滑外,那一時期,在網路公司盛行的情況下,宏碁加入了網際網路產業,但隨著網路泡沫的破滅,宏碁也受到了不小的衝擊。

龐大的宏碁停滯不前,施振榮當時對其中幾位子集團領導人的表現並不滿意,曾說出“換腦不行就換人”的重話。但他也很清楚,“任何事業的成長都會有一定的極限,很難突破。若要突破成長的極限,就必須做兩件事,一件是長期投資,一件是變革管理。”宏碁到了不得不變革的時候。基於第一次的再造成功,施振榮決定對宏碁進行真正意義上的第二次再造。針對宏碁面臨的各個方面的問題,施振榮實施了一系列的再造措施:

第一,對內部資源進行整合。施振榮將宏碁所有“兵力”和資源儘量呼叫起來,一致“對外作戰”。如果“兵力”不夠,則在市場實力較弱的國家嚴守陣地;讓在東南亞市場優勢明顯的主力充當作戰先鋒;減少在美國公司的“兵力”,留出“子彈錢糧”用於投資中國內地,以提升資源,訓練人才;採用50%股份由宏碁總部掌控,另外50%股份與各地公司業績進行掛鉤的策略。在這種情況下,子公司就必須既做好自己所屬的業務,又要配合集團進行整體作戰。

第二,將自有品牌與代工業務進行分割。自有品牌與代工業務並存,在宏碁已存在10年之久,它們之間的衝突帶來的不良後果已經相當嚴重。在這次變革中,施振榮首先對它動了大手術,並且動作利落。2000年底,宏碁將集團分割為設計代工與自有品牌兩個獨立部分,施振榮坐鎮其後,以董事長身份全盤掌控宏碁的運營。同時取消宏碁下屬的所有子集團,以此簡化流程、消除重複投資、降低非核心事業的投入。宏碁組織模式最終劃分為研製服務事業(DMS)和品牌營運事業(ABO)兩部分。“切割後的設計代工事業將獨立運作,不僅可以避免與宏碁自有品牌事業的衝突,更可專注於本身的領域,短期內有利於擴大規模,改善成本與速度。長期看則可有機會擴張到PC以外的產品線,創造更大的成長空間。”施振榮對此模式充滿信心。

第三,對非核心事業資產進行剝離。對於宏電80億元新臺幣的獲利中只有13億元來自本業的狀況,施振榮決心痛改。宏碁從過往的非核心事業投資中慢慢退出,以便換取資金集中發展宏電本業,其他子集團也基本如此,大幅脫手非核心事業資產,以發展相應的主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