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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方,因為他們都對。”
安德魯斯說:“你自己也是個獵人,不是嗎,米勒先生?”
米勒搖搖頭,說道:“和這裡的獵人不一樣,我不給麥克唐納幹活。他裝備自己的獵隊,每頭牛的生皮給五角錢——是夏天的牛皮,比薄皮革的價錢多不了多少,他一直有三四十個獵隊在外面幹活。他得到很多牛皮,但分成的方法不公,獵人們能夠掙夠過冬的錢就不錯了。我要麼自個兒幹,要麼就不幹。”米勒沒有繼續說下去。弗朗辛已經回來了,端著裝有四分之一威士忌的瓶子和幾個乾淨的杯子,還給自己帶了一小杯啤酒。查理·霍格連忙朝弗朗辛放在他面前的威士忌靠過去,米勒用他的一隻沒有毛髮的大手把杯子拿起來,窩在手中。安德魯斯很快喝了一小口。烈酒燒得他嘴唇和舌頭髮燙,喉嚨發熱。因為燒灼感他沒有嚐出酒是什麼味道。
“我四年前來到這裡,”米勒繼續說道,“和麥克唐納同年來的。我的天!你該領略一下這個地方當時的景象。春天,從這裡望過去,可以看到到處是野牛,黑壓壓的,像草地一樣延綿數英里。那時我們只有幾個人,一個獵隊幾個星期捕獵一千或者一千五百頭野牛是稀鬆平常的事,並且是春季的野牛,毛質漂亮。現在被捕光了。野牛現在都一小群一小群地遷徙移動,一個獵人一趟能捉到兩三百頭就算撞上大運了。再過一兩年,堪薩斯就不會有捕獵野牛這一行當了。”
安德魯斯又喝了一小口威士忌,“到那時你幹什麼呢?”
米勒聳聳肩。“我還是幹老本行,誘捕獵物。或者去挖礦,或者獵殺其他動物。”他對著酒杯皺了皺眉頭,“或者依然捕捉野牛,如果你知道去哪裡尋找,還是能找到野牛的。”
“就在附近?”安德魯斯問道。
“不。”米勒說道。他在椅子裡躁動不安地挪了挪穿著黑色衣服的龐大身軀,並且把還沒有喝的酒杯推到桌子中央。“六三年秋天,我在科羅拉多用捕捉器捉河狸。那是查理丟掉手的第二年,他還待在丹佛,沒和我一起去。那年河狸長出長毛比以往晚一些,所以我就把捕捉器放在我捉河狸的河邊,騎上騾子朝山上走去。我心裡盤算著能捉到幾隻熊就好了。聽說,熊皮的價錢那一年也不錯。三天裡我估摸著差不多翻越了那座山的四面八方,可是連一頭熊的影子也沒有看見。到了第四天,我試圖爬得更高些,再往北走一點,於是到了一塊地方,這裡山勢陡降,進入一個小山谷。我想底下或許有條支流,動物們在那裡飲水,因此艱難地朝下面走去,花去了大半天的時間。其實底下並沒有什麼溪流,只有一個光禿禿的平底的河床,有十或者十二英尺寬,壓得和岩石一樣堅硬,看上去像在山裡開了一條路。我一看到這條路就明白是怎麼回事了,但還是難以置信。是野牛。它們在地上沉重地踩踏,來來往往,好多年了。那天餘下的時間,我沿著河床向山上爬,傍晚來到一個平如湖面的谷底。谷底在山裡繞進繞出,一眼望不到盡頭,而野牛就散落在這谷底,東一群西一群到處都是,也是一眼望不到盡頭。雖然是秋天的毛皮,但比高山草原上冬天的毛皮還要厚,還要漂亮。從我站的地方望過去,估摸有三四千頭野牛,山谷轉彎的地方我看不到,那裡的野牛更多。”他端起放在桌子中央的酒杯,大口地喝了起來,身體微微顫動,“我感覺以前沒有人去過那谷底。或許很久很久以前,印第安人去過,沒有其他人去過。我在那兒逗留了兩天,從未見過人的蹤跡,從未見到有人從那裡走出來。在靠近河往回走的地方,小路沿著山邊緣彎出去,隱沒在樹叢中。沿河而上,人是根本看不到這條小路的。”
安德魯斯清了清嗓門,開口時,聲音聽起來變得異樣和空洞。
“你有沒有再回過那兒?”
米勒搖搖頭。“我從未回去過,可我知道那地方還是依然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