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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種實用目的,或抱著想收到某種實效的態度去讀書,而主張“嗜好讀書”,他說這樣的讀書應“是出於自願,全不勉強,離開了利害關係的”。並解釋說:“嗜好的讀書,該如愛打牌的一樣,天天打,夜夜打,連續地去打,有時被公安局捉去了,放出來之後還是打。諸君要知道真打牌的人的目的並不在贏錢,而在有趣。牌有怎樣的有趣呢?我是外行,不大明白。但聽得愛賭的人說,它妙在一張一張地摸起來,永遠變化無窮。我想,凡嗜好的讀書,能夠手不釋卷的原因也就是這樣,他在每一頁每一頁裡,都得著深厚的趣味。自然,也可以擴大精神,增加智識的,但這些倒都不計及,一計及,便等於意在贏錢的博徒了,這在博徒之中,也算是下品。”魯迅在這裡強調的是讀書本身的內在趣味,而不是外在的目的和效果;魯迅談的是讀書的心理學而不是社會學。事實上,對於“嗜好的讀書”者來說,讀書本身的趣味比實效更重要。讀書的過程比要達到的目的更誘人,為讀書而讀書,讀書本身就是目的。歷史上許多有成就、有貢獻的學問家,無不是嗜書如命的“嗜好讀書”者,他們“焚膏油以繼晷,恆兀兀以窮年”的“刻苦”攻讀,實出於讀書的嗜好,而並不是功利的考慮。魯迅的這種觀點,是符合實際的。法國哲學家拉梅特里說:“征服全世界也抵不上一個哲學家在他的書房裡所嚐到的那種快樂。”《人是機器》三聯書店1956年版第7頁。這是“嗜好的讀書”的最高境界。它體現了“嗜好的讀書”者的強烈的心理、甚至生理的要求和需要。事情很奇怪,愈是這樣不計利害和成效的讀書,便愈有成效。魯迅還比喻“嗜好的讀書,就如遊公園似的,隨隨便便去,因為隨隨便便,所以不吃力,因為不吃力,所以會覺得有趣。如果一本書拿到手,就滿心想道,‘我在讀書了!’‘我在用功了!’那就容易疲勞,因而減掉興味,或者變成苦事了”。變成苦事就成了精神負擔,那還能有效地“擴大精神,增加知識”嗎?可見強調目的和效果,高度自覺,有意為之,倒可能事與願違,達不到目的,收不到實效。這是一條普遍的心理學規律,讀書如此,創作亦然。愈急於達到某種目的,收到某種實效,愈是適得其反的情況是常有的。魯迅借用羅喀綏夫斯奇的話說:“安特烈夫竭力要我們恐怖,我們卻並不怕,契訶夫不這樣,我們倒恐怖了。”《三閒集·鏟共大觀》。對這樣一條規律,許多藝術家都有體驗。我們已經談了不少,這裡再略作補充。雪萊指出:人們“常常抱有一種道德目的,結果他們越要強迫讀者顧念到這目的,他們的詩的效果也以同樣的程度越為減弱”。車爾尼雪夫斯基也說:“一個人只有在不想到效能的時候,他才會產生真正的效能,甚至在優秀的演員或者歌唱家身上都可以發現這一點,而作家不是演員,他應該更加接近這種除了自己的物件之外,把什麼都忘懷的神往境界。”《車爾尼雪夫斯基論文學》中卷第231—232頁。表演藝術也是如此。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曾告誡演員:“不能只帶著不要裝假呀這種老是擺脫不開的念頭走上舞臺去進行創作,也不能帶著無論如何都要創造出真實這種惟一的想法走上舞臺,懷著這樣的念頭和想法,只會產生更多的虛假。”《演員自我修養》第一部藝術出版社出版第252頁。美國著名戲劇作家阿瑟·米勒在指導中國演員表演他的名作《推銷員之死》時對演員們說:“我要說的第一件事就是行為舉止怎樣才能像美國人。回答很簡單,根本不要故意裝成美國人的模樣。要把這出戏演得美國味十足,辦法就是把它演得中國味十足。你們真正進入了角色,表面上那點風土人情的難題也就迎刃而解了。”這是深通藝術三昧之言,米勒是很懂得創作心理的。 。 想看書來
6 魯迅論創作目的(2)
愈是強調創作的目的和效果愈造成虛假這個道理,魯迅曾用做夢與說夢之別來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