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當時我很歡迎任何能牽扯到自身的穿鑿附會或冷嘲熱諷。認識吳凱蒂後,她用好幾個名字來叫我。不過,可以這麼說吧,那些全都是她的個人財產,而我也滿喜歡那些稱呼的:像是“小佛”,是用在特定場合;還有“西哈諾”,這個由來我稍後會交代。如果維克托舅舅還活著,依他的思考模式,一定很高興知道馬可終於抵達中國的事實。

豎笛課進行得很不順(我的呼吸不願配合、兩片嘴唇沒什麼耐心),所以我千方百計的快快閃人。結果是棒球比較有吸引力。我在十一歲時,變成那種瘦巴巴的美國小孩,棒球手套不離身,右拳每天要搥打手套一千次。在度過學校某些難關時,棒球確實助上一臂之力。第一個春季加入當地小聯盟的時候,維克托舅舅幾乎每次都到場為我加油。一九五八年七月,我們突然搬到明尼蘇達州的聖保羅去(“千載難逢的機會。”維克托舅舅說,指的是他找到教音樂的工作),但次年又回到芝加哥。十月,維克托買下電視機,讓我逃課在家看白襪隊打了六場之後還是輸掉世界大賽。那正是厄利·韋恩(Early Wynn)和go…go白襪隊的年代,也是瓦力·月亮(Wally Moon)和他的射月全壘打的年代。當然,我們兩人都支援芝加哥隊,但當粗眉男在終場揮棒擊出時,卻都暗自竊喜。下個球季開打時,兩人又回頭聲援小熊隊──那個常出亂子、不中用的小熊隊、那個佔據我們全部靈魂的球隊。維克托是日間球賽的死忠支持者,他覺得口香糖大王(William Wrigley Jr。,小熊隊的老闆,以賣口香糖起家,故有口香糖大王的綽號)沒屈服於人工燈光的濫用之下是符合倫理道德的表現。他是這麼說的:“我去看球的時候,惟一想看到的星星是內野的明星。這是陽光閃耀、汗水齊下的運動。阿波羅的馬車在天頂盤旋!偉大的球體在美國上空燃燒!”我們在那些年頭耗在一起討論恩尼·班克、喬治·阿特曼,和葛藍·哈比等人。哈比雖然是舅舅的最愛,但為了符合自己的世界觀,他只好宣稱哈比當不成好投手,因為哈比這名字意味著不專業(譯按:哈比為Hobbie之音譯,音同Hobby,業餘愛好之意)。諸如此類的搞怪說詞是維克托牌幽默的精華所在。從那時起,我就愛死了舅舅的笑話,我完全理解為什麼說這些話時必須面無表情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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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宮 1(4)

剛滿十四歲的時候,家裡人口擴充到三個。多拉·夏姆斯基,本姓卡茲,是個身材結實、四十幾歲的寡婦,一頭濃密的淡金色頭髮,臀部緊緊裹在緊身裙裡。六年前夏姆斯基先生去世後,她就在中美人壽保險部門擔任秘書。她和舅舅相識於羽石旅館的舞會,當時“月光心緒”正在那裡替人壽公司的新年聚餐演奏提供餘興節目。一陣天旋地轉的追求後,這對情侶在三月共結連理。這事本身沒問題,我也很榮幸能在婚禮中當伴郎。不過,等大勢抵定後,我才發覺新舅媽對維克托的玩笑總是笑得很勉強,這讓我很難受。我懷疑這是不是表示她有點鈍,而欠缺機敏的心思是不是也暗示了兩人的結合難有善終?沒過多久,我發現原來有兩個多拉。一是板著臉孔的男人婆,忙碌能幹、信心十足,她具備警官辦案的高度效率,利落的巡遍房屋上下,她是脆弱的勇氣的守護神、是個萬事通、是個掌控全域性的大老闆。第二個多拉則是個醉醺醺、賣弄風情的女人,是個淚眼汪汪、自憐自艾的縱慾主義者,她會穿著粉紅色浴袍在客廳裡頭跌跌撞撞、晃來晃去,把大吃大喝的東西一股腦吐在地板上。這兩個嘛,我比較喜歡第二個她,因為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