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是林風確定的風行未來四大收入支柱之一,有了劉勝義的加盟後,目前已經對風行旗下的網路媒體資源進行了整合,網路廣告收入明顯提升,但是林風希望能夠有更多的廣告方面的資源進來,這個併購任務也交給了趙一華。

趙一華頭都大了,他現在要搞定的第一個case,看起來就像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第三百二十一章 補齊最後一塊短板

“你去找王小川聊一聊,看看他對搜狗獨立出來有沒有想法?條件嘛……,如果風行入股,會給他和管理團隊留出一定的股份,同時風行所有的流量入口,全部可以和搜狗搜尋合作,為它做導流。”

“你先和他談,如果他有興趣,我再親自去和查爾斯談。”

想起大老闆的話,趙一華嘆了口氣,撥通了如今的搜狐公司副總裁,一手打造出搜狗搜尋引擎的王小川的電話……

是的,林風讓他去談的第一個cace,就是入股老牌網際網路公司搜狐旗下的搜狗搜尋引擎!

…………

林風對搜狗的看好,是有著非常深刻的對於風行業務結構的思考。

在網路廣告領域,在現階段,似乎主流依然是入口網站的品牌展示廣告,但實際上,隨著這兩年全球範圍內google的如日中天,國內百度的崛起,搜尋引擎廣告所佔的份額,已經開始趕上甚至超越入口網站的廣告收入了。

而有著前世經驗的林風深知,網路廣告,實質上才是網際網路企業最核心的商業模式!

到2017年,全球排名前列的網際網路公司,廣告幾乎都是其主要的收入和盈利來源(另一種則是使用者付費服務):

google,2016年度903億美元的營收中,搜尋引擎廣告的收入佔到了794億美元!

facebook,2016年度276。38億美元的總營收中,廣告收入就佔到了268。85億美元,佔比高達97。2%。

就算是以電商為核心業務的阿里,其2017財年高達1583億人民幣的總營收中,核心電商收入中的70%也來源於廣告業務,達到了853。5億人民幣。而來自於交易佣金的收入只佔30%。

百度自然不用說了,基本上705億人民幣的總收入中,搜尋引擎廣告收入超過了90%的佔比,645。25億人民幣。

騰訊算是巨頭公司中廣告收入佔比最低的,畢竟其核心業務是遊戲和使用者付費(網際網路增值服務),即使這樣,269。7億人民幣的廣告收入也佔到騰訊億人民幣總營收中的17。75%,單獨拿出來,200多億,體量依然不小。

說白了,所謂網際網路公司的商業模式多種多樣,歸根結底,廣告才是真正的大頭!

另一種使用者付費服務:包括遊戲、會員增值服務、交易佣金等等,在整個網際網路產業收入中的佔比其實很小……

這是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

都說網際網路的本質是連線……

好吧,連線怎麼賺錢?

廣告!

透過網際網路便捷而快速的技術,將廣告資訊快速而準確的投放到達目標使用者,這才是網際網路商業模式的實質!

靠優質的內容和服務來獲取使用者付費收入當然是未來發展的趨勢,但直到林風重生前,都還不是網際網路巨頭公司的主流……

所以,林風隨著自己對網際網路行業認知的不斷深入,對網路廣告業務的重視程度也在不斷加深。

最初他剛剛重生的時候,感覺像騰訊一樣靠遊戲賺取鉅額的利潤就非常爽了,但隨著風行一步步的發展壯大,他才慢慢認識到,網路廣告收入所代表的巨大的社會影響力、輿論導向和媒體性,才是真正的pow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