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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讓她對未來滿是憧憬。可是她的心裡,又有多少擔憂呢,不然為何字裡行間還是流露出了隱隱的不安?
那天,在李坑的相遇,因為一枚遺落的指環,他見到了我,也認識了我。知道這粒米原來再平凡不過。可是如他所想,她的眼睛晶瑩透亮,像剛出生的嬰兒一般,傻傻地打量這個世界。她有光潔的額頭,寫滿青春的字眼,這是她驕傲的資本。她的手指不長,也不白皙,可是小小的一團,忍不住想去握緊。那麼大的一枚指環,根本不適合她戴,所以被她弄丟了。或許她不是喜歡這枚指環,只是喜歡這枚指環後面的故事,喜歡指環背後賦予的獨特意義。
他說得真準。很多時候,我的戀戀不捨,不是事物本身,而是他們背後所連帶的某種特殊的喟嘆。
後來,他折身去了附近的幾家小店,到了“朗卡”,店主告訴他確實有個和他要找的一模一樣的姑娘來買過一枚指環。男孩說,那個姐姐笑起來很好看,眼睛很亮,喜歡聽故事。個子小小的,很單薄。他買了那條繩子,寄給了我。
他說,我沿著青石板走路的樣子吸引了他。他當時在心裡想,這個女孩子,一定會停下來,會回頭的。可是好半天,我依舊慢吞吞地踩著小碎步走著,直到指環掉落,被他叫住。他說,你終究還是回頭了。你終究還是讓我看到了,讓我遇到了。而且,還是我不捨得去錯過的那個人。我沒有問他,如果我不是林小粒,不是那粒在旅行的米,你還會喜歡上我嗎?我沒有問。沒意義的問題。上帝早在創造世界以先,就揀選了我,揀選了我們,要安排我們相遇。
多麼美的故事,像小說一樣。可是,現在發生在我身上。小說中的主人公,男主角,正在訴說,他,對我的思念,對我的喜愛。
(16)婺源結情
到“朗卡”已經是深夜。
但小店的燈光依然亮著。
聽見有車的聲音,店門口有人出來。還是上次的那個小夥子。頭髮卷卷的。在這樣的時間點,和這樣一個人,一起出現在這裡,兀地覺察出幾分尷尬來。
小夥子說,你們終於來了。隨後引著我們進屋,端出茶水來。熟稔得很。
吃的都在飯廳備好了。我先回去了。明早還得過來開門呢。小夥子說完居然丟下我和木森,出門拐進了小巷。
留下一臉驚愕的我,和甚是淡定的木森。
在餐桌上,木森告訴我,上次的婺源一面之後,他又來到這個小店很多次,他以為,冥冥之中,這個小店應該是他和我的見證。所以決定帶著我再來一次。來來回回的,小夥子和他已然成為朋友,早早迎接我們。
我和你的見證?我們之間有什麼嗎?你問過我的想法沒有?聊著聊著,有幾分火氣上來。
小粒,別鬧了好嗎?你不要騙自己,也不要騙我。木森看著我。我心裡一陣發緊。
低頭,不語。現在最好的方式就是沉默,我能說什麼呢?
小粒,我喜歡你,從把那枚指環放在你手心的時候開始。我就告訴自己,要跟你在一起。
你相信一見鍾情?我以一種微微輕視的語氣問他。難道木森,這個人人皆知的理性才子也相信這麼不靠譜的一見鍾情麼?
別用這種語氣跟我說話,能彼此坦誠一些麼?我知道你一定覺得我很輕率,才認識這麼短的時間就貿然告白。但是你有過這種感覺嗎?一直在默默等待的一樣東西,你在記憶中已經搜尋了很久的她的影子,突然有一天,這個影子出現了,難道你不會一眼就認出來嗎?對你,就是這樣。
他越過桌子,覆蓋住我的手。微涼。
我心裡一驚。不是說男人的手都是溫暖有力的嗎?為什麼我感覺不到。可是此時,為什麼我的心跳如此之快,為什麼我不敢看他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