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辦法,我以為,這至少不會嚇跑了他。

他離我越來越近了。能覺到他的熱氣了。他斜著身象接力競走預備接替時的姿式,用手在我的眼前擺了兩擺。我微微的點了點頭。他極快的收回手去,保持著要跑的姿式,可是沒跑。他看著我;我又輕輕的一點頭。他還是不動。我極慢的抬起雙手,伸平手掌給他看。他似乎能明白這種“手語”,也點了點頭,收回那隻伸出老遠的腿。我依舊手掌向上,屈一屈指,作為招呼他的表示。他也點點頭。我挺起點腰來,看看他,沒有要跑的意思。這樣極痛苦的可笑磨煩了至少有半點鐘,我站起來了。

假如磨煩等於作事,妖人是最會作事的。換句話說,他與我不知磨煩了多大工夫,打手勢,點頭,撇嘴,縱鼻子,差不多把周身的筋肉全運動到了,表示我們倆彼此沒有相害的意思。當然還能磨煩一點鐘,哼,也許一個星期,假如不是遠處又來了黑影——妖人先看見的。及至我也看到那些黑影,妖人已跑出四五步,一邊跑一邊向我點手。我也跟著他跑。

妖人跑得不慢,而且一點聲音沒有。我是又渴又餓,跑了不遠,我的眼前已起了金星。但是我似乎直覺的看出來:被後面那些妖人趕上,我與我這個妖人必定得不到什麼好處;我應當始終別離開這個新朋友,他是我在這妖界冒險生存的好幫手。後面的人一定追上來了,因為我的朋友腳上加了勁。又支援了一會兒,我實在不行了,心好象要由嘴裡跳出來。後面有了聲音,一種長而尖酸的嚎聲!妖人們必是急了,不然怎能輕易出聲兒呢。我知道我非倒在地上不行了,再跑一步,我的命一定會隨著一口血結束了。

用生命最後的一點力量,把手槍掏出來。倒下了,也不知道向哪裡開了一槍,我似乎連槍聲都沒聽見就昏過去了。

再一睜眼:屋子裡,灰色的,一圈紅光,地;時光機,同事,一片血,繩子……我又閉上了眼。

隔了多日我才知道:我是被那個妖人給拉死狗似的拉到他的家中。他若是不告訴我,我始終不會想到怎麼來到此地。這妖界上的土沒想到是那麼的細美,我的身上一點也沒有磨破。那些追我的妖人被那一槍嚇得大概跑了三天也沒有住腳。這把小手槍——只實著十二個子彈——使我成了名滿妖界的英雄。

第五章 像羊一樣吃樹葉

我一直的睡下去,若不是被蒼蠅咬醒,我也許就那麼睡去,睡到永遠。原諒我用“蒼蠅”這個名詞,我並不知道它們的名字;它們的樣子實在像小綠蝴蝶,很美,可是行為比蒼蠅還討厭好幾倍;多的很,每一抬手就飛起一群綠葉。

身上很僵,因為我是在“地”上睡了一夜,妖人的言語中大概沒有“床”這個字。一手打綠蠅,一手磨擦身上,眼睛巡視著四圍。屋裡沒有可看的。床自然就是土地,這把臥室中最重要的東西已經省去。希望找到個盆,好洗洗身上,熱汗已經泡了我半天一夜。沒有。東西既看不到,只好看牆和屋頂,全是泥作的,沒有任何裝飾。四面牆圍著一團臭氣,這便是屋子。牆上有個三尺來高的洞,是門;窗戶,假如一定要的話,也是它。

我的手槍既沒被妖人拿去,也沒丟失在路上,全是奇蹟。把槍帶好,我從小洞爬出來了。明白過來,原來有窗也沒用,屋子是在一個樹林裡——大概就是昨天晚上看見的那片——樹葉極密,陽光就是極強也不能透過,況且陽光還被灰氣遮住。怪不得妖人的視力好。林裡也不涼快,潮溼蒸熱,陽光雖見不到,可是熱氣好象裹在灰氣裡;沒風。

我四下裡去看,希望找到個水泉,或是河溝,去洗一洗身上。找不到;只遇見了樹葉,潮氣,臭味。

妖人在一株樹上坐著呢。當然他早看見了我。可是及至我看見了他,他還往樹葉裡藏躲。這使我有些發怒。哪有這麼招待客人的道理呢:不管吃,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