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交易(第1/3頁)
章節報錯
肅縣的平靜被打破了。
軍伍們將公告貼滿了整座城。
趙勳特意要求公告使用大白話,通俗易懂的大白話,並且還要軍伍站在公告下一遍又一遍的讀著,解釋著。
起因,縣令郭尚文之侄郭晉安汙衊同為舉子的趙勳,知州白錦樓將郭晉安關押大牢,等候發落。
過程,賊膽包天的郭晉安收買縣衙獄卒走脫,獄卒走脫時經郭晉安授意盜走衙中賬本,以掩縣令郭尚文不法罪證。
結果,主政縣衙的馬將軍,率麾下將士追入郭府之中,擒住郭晉安後搜尋賬目,卻無意間查出縣令郭尚文多項罪證以及無名屍骨,連夜審查詢問,得知多年來郭尚文為禍一方,草菅人命、欺壓良善、巧取豪奪,累累罪行鐵證如山。
圍在公告旁的百姓們,既沒有擊掌相慶,也沒有歡呼雀躍,有的,只是困惑,濃濃的困惑。
州府來的官員,不也是官員嗎,官員為何要抓官員?
這種困惑,令百姓們有著極不真實的感覺。
整座縣城,城裡城外,上到九十九,下到小母狗,是人是鬼誰不知曉郭尚文惡行累累,為何現在才抓?
百姓們散了,就算抓了又如何,沒了一個郭尚文,還有勺下文,還有筷中文,都是當官的,哪有一個好鳥。
尤其是告示所寫,百姓可檢舉揭發,縣衙也可為百姓推翻舊案,甚至可以說是極為直白的告訴百姓們,大家有仇報仇有冤報冤沒冤瞎編。。
奈何,還是沒有百姓去縣衙中敲擊鳴冤鼓。
這種情況完全是趙勳始料未及的,人們並非是怕郭尚文,而是不信任官府。
在府衙中枯等的趙勳愈發焦急。
郭尚文等人再無翻身的可能,不假。
可他要將這事辦成鐵案,辦成即便有任何程式上的漏洞也沒有任何人敢質疑的鐵案,這就需要百姓參與進來,需要民意參與進來,需要洶湧民意進行主導。
坐在公堂門檻兒上的趙勳回過頭,瞅了一眼趴在公案上呼呼大睡的馬巖,猛翻白眼。
來往路過的軍伍見到趙勳,態度大變,雖說沒面露笑容,卻無一不是拱手施禮。
這就是軍伍與官員的區別之一,大多數軍伍都是出身百姓,他們,理解百姓的苦與痛,感同身受。
能夠理解他們苦痛之人,是他們的朋友。
然而能夠為他們的苦痛止住眼淚之人,是他們的手足。
“不行。”
趙勳開始撓頭了:“山山,不行咱找幾個托兒吧。”
坐在旁邊的祁山直打哈欠:“少爺說咋辦就咋辦。”
“不不不,不能找托兒,不可留下任何把柄,要是因小失大可就壞了。”
一時之間,趙勳猶豫不決。
正值撓頭之際,一名軍伍領著一個老者走了進來。
趙勳雙眼一亮,老者,他認識,陳家的管家。
管家走來,面色莫名,施了一禮:“趙公子,我家老爺候在衙外馬車之中,還請公子移步一敘。”
“比我預料的早了一些。”
趙勳站起身,打了個響指:“肘。”
一路出了縣衙,陳家馬車就停在外面,馬車奢華,通體豔紅,車廂外側一個小小的“陳”字代表著主人的身份。
律法有載,並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乘轎乘車的,人分三六九等,臺分真空拖鞋,不同階層的人出行工具也不同。
官員、卸任官員,可乘馬車。
陳奉瑾曾擔任官職,還是地方中級官職,告老還鄉後享有乘馬車的特權。
文臣,可乘轎。
武將,可御馬。
王公貴族隨便,倒立托馬斯全旋往前走都沒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