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不過割,中間恃勢,移丘換段,詭寄他人;又包荒不便,亦是細民艱辛。你眾糧長會此等之人使復為正,毋害下民。”且應“畫圖貼說”。

其三,“若區內果有積年荒田,有司不行除豁,其刁頑之徒,藉此名色包荒,虐吾民者,爾糧長從實具奏,以憑除豁積荒,召民佃種。凡有水旱災傷。將所災頃畝人戶姓名從實報官,憑此賑濟。”

其四,“糧長依說辦了的是良民;不依是頑民。頑民有不遵者,具陳其所以”。“若科糧之時,民有頑者故不依期,刁頑不納,糧長備書姓名,赴京面奏,拿與糧長對問。非是糧長排陷,實是頑民故違,闔家遷於化外。糧長捏詞朦朧奏聞,罪如之”。

而且這權力是洪武帝給他們的,洪武十八年十月和洪武十九年間,洪武帝手訂《大誥》、《續編》和《三編》三書,先後頒行全國。裡面也說明了糧長應有的權力。

正式有了皇帝的撐腰,在初期有些糧長几乎可以與地方官吏分庭抗禮,但是這並不持久。

裡甲、耆民都是在糧長領導之下進行丈量和製圖工作的,糧長本人也須親自參加,也就是說,徵收糧稅任務和編制賦役冊籍——亦即制定收稅多少的權力都交給糧長,不啻為糧長開一舞弊的大門。

糧長的權力基本上是越來越大,地位也越來越高。

例如司法權,對於鄉村訴訟案件,糧長初時只有參加會審的權利;其後,竟獨攬裁判權了;更進一步還干預地方事務,包攬打官司了。他們兼預有司諸務,徭役則縱富役貧,科斂則以一取十,詞訟則顛倒是非,稅糧則征斂無度。甚至役使良善,奴視裡甲,作奸犯科,民受其害。

而根據收稅權衍生出來的權力——到了英宗年間,甚至糧長便可以拘留糧戶,私用刑獄,已經和私設官府沒什麼區別了。

糧長几乎可以說是在縣城之外的其他地區,權勢最大之人,其權力,大致相當於後世的鎮一級別的政府,不過是一人大權獨攬。有這許多好處,糧長自然是有資格計程車紳都搶著當,後來約定俗成的規矩,便成了地方上最強,或者是最有名望的鄉紳地主,才能擔當糧長。

自從蘇家發達以來,擔當此地糧長已經五十多年了。

五十多年的時間,撈取的好處無數,雖然現在蘇家無人出仕做官,但是在官面上的交情還是有一些的,而且每年都能很好的完成任務,便是縣尊大人對他們也是頗為的客氣。

在這蓑衣渡,蘇家是不折不扣的第一家族,下有良田三千餘畝,分佈在蓑衣渡、十里鋪、六鋪莊、大孫莊、楊家莊等地,年年光租子就能收十幾萬斤。一庫一庫的糧食看得人眼饞得緊,家裡佃戶足有百多戶,勢力在這方圓幾十裡都是一等一的龐大。

他家這些地產,很多是百姓投效的,更多的則是有些糧戶因著交稅晚了或者短了,直接被蘇家拿進家中大牢一番拷打,最後給你一個選擇:做佃戶還是家破人亡?

更多的地是這麼來的。

而為了維持其權勢,一定的暴力是免不得了的,是以蘇家也攥養了許多打手,平時充作家丁護院,一旦到了這種時候,就是一股暴力威懾的力量。

這會兒打麥場上的人也多了起來,百姓們按照各自的鄉鄰關係,親戚關係,住得遠近而聚整合一堆一堆的。

這會兒還沒到時候,都聚在一起小聲的說這話,或者是乾脆沉默,時不時的眼睛往棚子裡面的蘇以墨身上掃一眼,眼中滿滿的都是畏懼。

蘇以墨微微眯著眼睛,懷裡抱著暖手爐,很是愜意,他很享受這種目光。

他手裡拿著一塊木板,木板大約有一尺方圓,表面打磨的很是光滑乾淨。

木板的正上方,寫著“府縣酌定賦役規”幾個字,這就代表了,這塊木板上面寫得東西,是府尊老爺和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