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京兆府司法參軍(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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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君登基後,太上皇自稱曰:朕;命曰:誥。每五日一受朝於太極殿。
皇帝自稱曰:予;命曰:制、敕。
每日受朝於武德殿。
而朝廷三品以上官員除授,以及大刑政決於太上皇李旦,餘皆決於皇帝。
而李隆基即位後所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全力將親信劉幽求升至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三品。
但很快,劉幽求與羽林將軍張鳴密謀誅殺太平公主之事洩露,劉幽求等人被逮捕下獄。
有司上奏太上皇稱:
“幽求等人離間皇室骨肉,罪當死。”
李隆基列舉劉幽求韋后之亂中所立大功,不應處死,在皇帝的極力保全下,最終劉幽求被太上皇李旦判處流放封州,羽林將軍張鳴流放峰州。
此事過後,李隆基明白,自己在朝堂中樞完全無力與姑母太平公主抗衡,只能從地方官員上想辦法。
於是數日之後,玄宗皇帝下旨:
改雍州為京兆府,升原長安縣令孟溫禮為第一任京兆尹,從三品,另調雍州各縣優良官吏填充京兆府衙門。
京兆府領萬年、長安、藍田、武功、雲陽等二十二縣,衙門置於光德坊東南隅。
從此之後,“府”這一行政區劃正史登上歷史舞臺。
大乾的京城長安,也終於有了一個統一的地方行政長官,再也不必像先前那樣,長安縣、萬年縣分治一半,很多事情相互推諉。
而蘇鶴,在家裡吃著火鍋唱著歌,就突然升官了。
是的,他升官了,孟溫禮升任從三品的京兆尹,他也隨之水漲船高,升任京兆府法曹錄事參軍,正七品秩。
畢竟京兆府初創,府內大部分官吏都要從長安縣、萬年縣裡挑選。
估計是陳玄禮香檳開早了,對玄宗皇帝說,蘇鶴厭惡太平公主一黨,而李隆基也顯然聽信了他的話,把蘇鶴當成了自己人,因此在選官時特意叮囑了吏部,讓蘇鶴補缺司法參軍。
坐在新建的京兆府衙門法曹的大堂裡,蘇鶴恍恍惚惚,好似還沒睡醒,身邊高莽滿臉羨慕地說道:
“蘇參軍真乃官場奇才啊,非世家出身,既無科考,又未武舉,從白身任京縣縣尉短短五個月,就再度升官,屬下佩服至極!”
蘇鶴也有一種夢幻的感覺。
正七品官員,乃是地方州郡的中縣縣令才能達到的品級。
即使是科舉進士科的狀元,想成為正七品實權官員,也要經過秘書省校書郎或著作郎——殿中侍御史——中書省起居舍人——外放地方郡縣這一整個過程。
而走完這一條路,至少也是五年之功。
開元年間設立翰林院後,進士一旦被選入翰林院編修國史,想升官就更難了。
很可能默默編史二十多年過去,皇帝才想起來有你這麼個人。
也就是賀知章才運雙全,中狀元后,第一任就是正七品上的國子監四門博士,可謂起點頗高。
而如今蘇鶴年僅十八,為官不到半年,就成為了正七品實權之官。
且這個實權遠超地方縣令,京兆府法曹可掌管包括京城在內的原雍州二十餘縣所有刑罰,權柄甚重。
事實上,司法參軍,是除了京兆尹和少尹外,整個京兆府實權最重的官員了。
或許有人認為,司兵錄事參軍,也就是兵曹,掌管整個雍州兵馬,不是權勢更甚麼?
這就是唐朝府兵制的特殊之處了,在府兵制下,軍隊的兵士都來自於地方各縣的農戶們,看似歸於地方長官領導,實際上並非如此。
唐之府兵,僅關內、河東、河南三道,就有五百餘府,佔全國的八成,而京兆府獨攬其中一百三十一府,佔全國的兩成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