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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有苦說不出。回到公司,只有自己倒貼了。這種事說出去只會被別人笑死,虧你還是個老導遊。以後再有臨別才給小費的情況,我會毫不客氣地當著領隊和遊客的面開啟來數,才不理會他們會對我怎麼看。開始的時候的確有點尷尬,但真的有幾次挽回了不應該的損失後,也就心安理得了。
從實踐上看,實施導遊小費制的目的有兩個:一是達到消費者滿意,二是保證導遊的收入。這其中又包含兩個過程:一是導遊提供優質服務達成消費者滿意,二是消費者自願給會小費,以保證導遊的收入。針對這兩個目的和兩個過程,有人提出了新的疑問:小費制能否達成上述兩個目的?這兩個目的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從小費的起源和其他國家的實踐來看,小費的作用主要是激勵和補償。前者是指小費能激勵服務人員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後者是指小費構成服務人員的收入。隨著時代的發展,小費激勵的作用逐步淡化,補償的作用日益凸現。一些國家服務人員的收入70%由小費構成,個別行業甚至達到100%。有研究表明,小費與良好服務之間的聯絡是非常微弱的,支付小費並不能起到什麼作用,對顧客沒什麼好處。
不管小費對提高服務質量有沒有作用,在中國卻是無法實施卻是實實在在的。導遊靠自身服務獲取正當報酬的路都給堵死了,導遊要靠什麼去生存呢?導遊的收入從哪裡來呢?
一些有良心的導遊,他們不願意去欺騙遊客,但他們也要生存啊!他們有著自己的抗爭方式,與遊客見面伊始,就會跟他們分析低價團費的原因,明明白白地告訴遊客:“我不願意宰你們,不願意帶你們進店,但你們也得對得起我,我希望得到補償。”大部分的遊客會理解導遊,給與支援與配合。但是,瓜子裡嗑出個臭蟲來——什麼仁(人)都有,團隊中總有想不開的人,又礙於情面不好不給小費,但回過頭來就投訴。這情況就被定性為導遊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遊者索要小費,成了導遊被處罰的罪證。好人難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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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旅遊業的怪事
——旅遊業的畸形發展,導致了這個行業中出現了許多外人無法理解的怪事。前面已經略有介紹,如:優秀導遊被封殺,推銷高手變啞巴;法制國家也賣假,不懂英文就抓瞎;黃袍高僧坐蓮花,佛牌賣給大傻瓜;購物太多擋住他,貨假漏餡太可怕等等。
還有一些更讓人摸不著頭腦的:尊老愛幼是國粹,老少旅遊特別貴;外賓免籤不優惠,不愛購物也有罪:會親訪友得交費,離團就得把錢給;你偷渡來我倒黴,一個五千罰領隊。
尊老愛幼是國粹,老少旅遊特別貴:
國內旅遊,小朋友會得到一定的優惠,當然前提條件是住宿不佔床位,如果佔床位的話,優惠就沒有啦。老人家也有一定的優惠,因為超過65歲,門票或免或半價。但出國旅遊,就不一樣了。上海市一家著名的旅行社,其泰新馬十天行程表上明確規定:團費RMB3550元,16歲以下不佔床,同成人價;佔床,增收費用1600元。小朋友要比大人貴。
這是為什麼呢?實際上很簡單,3550元泰新馬十天,費用哪裡夠?旅行社要靠遊客購物及參加自費,才能賺回來。小朋友沒有消費能力,旅行社才不會請你免費旅遊呢?
這種情況愈演烈,甚至波及到老人家。某海外旅行社在國內同行資訊雜誌上明確規定,團隊中年齡超過60歲的老人家如果超過五個,而且佔床的,則每人要每人加收7美金。小朋友是否佔床是可以選擇的,老人家佔床那是無庸質疑的,這還要問什麼如果嗎?中國的老人家一輩子節省慣了,出門也是很少花錢。如果是純粹的老人團,報價要比正常價高出二、三十美金。所以旅行社和導遊,一看到老人團就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