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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都吃不了,宰我是否也有三年的愛回贈他父母呢?”(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要理解孔子說宰我不仁的意義,不是指責他不願意守三年喪,而是他沒有三年愛回贈父母,因為他錦衣美食還心安理得。當然,對父母的愛重要的還是在生前(參見第9章《三年之愛的孝》)。
跟祭祀有關的言語很講究,孔子說過一句話:“割雞焉用牛刀。”()後人把它改為“殺雞焉用宰牛刀”,差別很大。割是切割,孔子把雞當祭品,祭品是無所謂生死的,所以不說殺或宰。春秋時候,齊宣王看見一頭牛被作為犧牲品前,嚇得顫抖,動了惻隱之心,一個大臣提醒說君主您該愛人,而不要對畜生動婦人之仁。
說祭,不能忽略齋戒,這是祭祀前潔淨身心的步驟,以表示祭祀的誠心。齋戒在衣食住行四方面都有限制。
“齊必有明衣,布。”()齋戒時必須有專門的衣服,麻布或葛布做的,供沐浴後穿,簡單潔淨為要。
“齊必變食。”不能喝酒,不能吃腥,不能吃葷,只能吃齋,或者說吃素,這很有道理。祭祀莊嚴肅穆,酒亂性子,酒氣燻臭,失控喝醉了誤事,勉強上場也是歪歪斜斜,衣服邋遢,張冠李戴,嘴巴里淡出一個鳥來,是賤儒(引荀子語:弟佗其冠,沖淡其辭,禹行而舜趨)。不能吃肉(魚肉就是腥),曹劌說:“肉食者鄙。”鄙,不知道是不是暗含放屁的意思,不登大雅之堂,一般來說,肉食動物的糞便比草食動物的糞便要臭得多,鮮花插在牛糞上倒是令人惋惜,但沒有噁心的意思。不能吃葷,葷是濃烈氣味的蔬菜,如蔥、蒜,吃了口臭,說話打嗝有異味。後來引入佛教,做道場乾脆承包給和尚,和尚是職業齋公,解了我們的口禁,再後來發明了牙膏,和尚都可以偷吃葷腥了。
衣食禮節為淨身,住行禮節為淨心。“居必遷坐。”必須更換往常的寢室,用形式提示內容。
行沒有說到,這是《論語》高明之處,怕後人時過境遷還要邯鄲學步。 。。
21、成事不說的怪
子不語:怪、力、亂、神()。
怪異,勇力,悖亂都有背於大道,神鬼不容易探究明白,所以孔子不談論它們。
但孔子終究不能管住別人的嘴,尤其是他的學生談起那些東西,他不能裝聾作啞。非禮勿聽很難。
魯哀公曾經向宰我詢問社廟裡供奉的木主(現在很多宗族用樟樹做祠堂裡的木主,要求很高,直徑大,實心,三米以內不彎曲),宰我說:“夏人用松木,殷人用柏木,周人用慄木,是要使民眾戰慄的意思。”(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慄,曰使民戰慄。”)
不愧是言語科的高材生(),順口篡義,移花接木。這象徵主義的奇談怪論難免傳到孔子耳朵,孔子當然不會同意,夏商周三代用不同的樹木做社主,與他們的風俗有關,宰我的解釋牽強附會事小,違背仁德事大。孔子被迫表態:“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依然沒有正面談論怪異,巧妙地化解了已經過去的事,耳根又清淨了。
《論語》中只有這一章的奇談怪論與怪異擦了一下邊,但春秋文獻和後人的筆記裡還是記載了一些孔子遭遇的怪事、怪物、怪人。
《國語》中有一個挖井獲羊的故事:季桓子挖井,得到了一個土瓦罐,裡面有一隻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