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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城的妻子女兒三五成群地走著,漫無目的地悠哉遊哉,像牧場上的牲口,像天空的浮雲。拜倫呆呆地在那兒站了好一陣,既不倚牆也不靠柱;這個身材矮小的人在鎮上生活了七年,然而鄉里人知道他姓名或習性的人比知道那殺人犯或那被害者的更少。
拜倫並沒有意識到這點。現在他完全不在乎,雖然這要在一個星期前會大為不同。要在那時他根本不會站在這兒,讓大家有機會見他,也許認出他:拜倫·邦奇,到別人的作物倒伏的田地裡去幹活,半份收穫也沒得到。這傢伙去照顧另一個人的臭婊子,而那傢伙卻忙著撈一千塊錢賞金。他卻一無所獲。拜倫·邦奇去維護那個女人的好名聲,當她的名聲還好時卻跟了另一個男人,結果兩人都丟醜;拜倫自己掏錢保那傢伙的雜種平安出世,得到的報酬只是聽見嬰兒的一聲啼哭。他白忙了一場。還答應把那傢伙帶到她身邊;而一旦他把那一千塊錢弄到手,拜倫便不再有啥用處了,拜倫·邦奇“現在我可以走開了,”他想。他開始深深地呼吸。他能感到自己在深深吸氣,像是每一次呼吸他的內臟都擔心下一次不會有這次深,而且會有什麼可怕的事發生;同時他一直埋頭看著自己呼吸,看著胸部,卻看不見任何動靜,這情景像炸藥引信開始點燃,愈燃愈近要爆,要爆,爆!他的外部神情沒有顯出變化,從他面前經過瞧見他的人不會見到任何變化。這個個子矮小的人,你不會再次瞧他,你決不會相信他做過的那些事,他有過的那種感覺;他自己原來滿以為:遠在那邊刨木廠裡,又是星期六下午,他獨自一人在那兒,遭殃的噩運不可能落到他的頭上。
他在人群中走動。“我得去個地方,”他想。他還來得及去那裡:“我得去那個地方。”那會使他繼續往前走。他還在這樣念著已經來到寄宿舍。他的房間面向街道。他情不自禁地往那兒瞧,然後又移開目光,他想:“也許會看見有人在窗邊讀書或抽菸。”他走進門廳。他一上午都在耀眼的陽光下,進門後一時看不清東西,但能聞到潮溼的亞麻地毯和肥皂的氣味。“還是星期一,”他想,“我已經把時間忘了。也許是隔了一週的星期一,看來應當是這樣。”他沒有呼喚。過了一會兒,他看得清楚些了。他聽見廳後,也許是廚房裡,有拖地板的聲音。對映著長方形光線的後門敞開著,他看見比爾德太太的頭伸出來,接著現出她全身的整個側影,她正朝前廳走來。
“嘿,”她說,“是拜倫·邦奇先生呢。拜倫·邦奇先生。”
“是是呀,”他說。一面在想:“一個胖女人罷了,她的麻煩絕不會比一隻洗拖把的水桶裝的更多,犯不著做得像個……”他又一次想不起要用的一個詞,而這個詞海託華準知道、準會脫口而出的。“這好像沒有他我什麼事也幹不了,而且沒他幫忙我甚至不能思索。”“——是是呀,”他說。這時他站在那兒,甚至說不出口他是來向她告別的。“也許不是,”他想,“我相信一個人在一間房裡住了整整七年,不會一天之內就搬走。只是我覺得這不該影響她出租那個房間。”“——我想還欠你一點兒房租吧,”他說。
她瞧著他,露出一副認真的面孔,卻也輕鬆自在,不乏善意。“啥房租?”她問,“我以為你已經安頓下來了。決定住帳篷過夏。”她瞧著他。然後她輕言細語、關懷備至地對他說道:“我已經收過那房的房錢了。”
“噢,”他說,“是的,我明白。是的。”他靜靜地望了一眼擦乾淨的樓梯,梯上鋪著有他自己一雙腳磨損發毛的亞麻地毯。三年前新地毯剛鋪上時,他是第一個踏腳上樓的房客。他說:“唔,我想我最好……”
對此她也立即答話,和和氣氣。“我已經給料理好啦。你留在房間裡的東西我統統裝進了你的旅行包,放在我的房裡。你要不要自己去看看,呃?”
“不,我相信你把每一件……唔